天亮了

文/顾拜妮

  在黎明出现前,我曾如同一具鬼魂般,总是踌躇在别人的想象之中。

——题记

PART(1)瓮水城

【一】

漆黑中,一个孱弱的女孩穿着军绿色大衣站在那里。一种莫名的情感盛开在杏色的眸子里,缠绕在脖颈上的围巾在风中有节奏地舞蹈着。女孩左手提着一个水桶,右手则牵着一只兔子的手,那兔子穿着一件很旧的毛背心,然后眼睛傻傻地看着我。

这是车落落画给我的,我一直以为我是那个女孩,车落落却说那只兔子更像我。

我把这画挂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这样我就不会那么疼了吧?抑或是我自己欺骗自己?看着这幅被尘土淹没的画,仿佛听见那阴翳的树丛背后传来重机枪暴力的声音……

【二】

一场大雪破了春的门,世界的颜色变得死白缥青。继母的头发有些凌乱,神色懒散地瞟了我一眼,然后不紧不慢地解开衣带,袒露着右边的乳房,给她那初生的孩子喂奶。窗边的那个男人——我的父亲,抽着烟,嘴里还不住地吐着肮脏的言语。我流着眼泪,用手轻轻托着车落落削瘦的下巴,看着那张神情扭曲的脸一点点枯萎,渐渐没了热度……

天刚亮,我们就这样不声不响地葬了落落,像是埋掉一张纸一样,我越发木讷了。

后母盘腿坐在沙发上,一边嗑着瓜子一边问正在换鞋的父亲:“埋了?”

父亲冷冷地回答:“嗯。”

“这些破事终于干完了,真不知道上辈子造的什么孽。”后母穿上拖鞋,走过来帮父亲脱外套,把外套弄皱的地方摆弄了几下,然后递给我,用几乎命令的口吻道:“把这衣服好好挂起来,好几百块钱的东西别弄坏了。”

我挂好衣服后走回房间,把门关上。

我非常想念落落,非常。尤其是难过的时候,似乎我天天都在难过,天天都发疯似的想念着我的落落。在落落离开时,一并带走了我的心和快乐。

最愉快的记忆是在瓮水城,最痛苦的记忆依旧在瓮水城。瓮水城,那么纠结而冰冷的几个字组合在了一起,落落却是很喜欢。有时候,落落会在纸上不停地书写这几个字,总是问我哪一种笔体比较漂亮。然后,我指着用行书书写的那一组说,这个。

我不知道自己对落落究竟怀着怎样的心情,但有一点我是清楚的,那就是我很爱很爱落落。是男女之爱?也不全是。是姐弟情谊?只是少许。还是单纯友谊?似乎早已超越了这个界限。我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反正就是很爱。

院子里的那条黄狗老得快不行了,记得落落离开的那天下午,它就已经站不起来了,也不吃东西,毛掉得很厉害。天太冷了,它找个有太阳的地方懒洋洋地趴着,也不再像平日里那样暴躁了。没过多久,它就随着落落一起去了。

似乎一切的一切都跟随着落落一同死去,这瓮水城便成了坟墓。

而当初落落还在的时候,瓮水城并不是这个样子……

PART(2)候鸟

【一】

太阳还没有醒来,我一个人到户外去散步,事实上是来看看它们。每年的这个时候,一种不知名的候鸟便会成群地飞回来,每年等待它们似乎已成为我的一个习惯。我站在林子这端,新绿的树木遮住了我的视线,我踏着芳馥的浅草向前走了几步,我便多看着一些东西,心变得敞亮了一些。那鸟儿喳喳叫着,在我头顶掠过,鸟毛带着南方海风的咸味。

也就是在这里,落落曾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他要做我的王子,永远守护我。我问落落就算我变成老太婆也可以爱我不渝吗?我清楚地记得,他回答我的是“是”,还说要去给我找长生不老的药,让我永远美丽,让我的眼睛永远那么明亮,这样就可以永远看得清我的小王子。落落还曾幻想着给我一座像我一样美丽的宫殿,事实上我并不美丽,我的落落就是这样混淆着我的理智,让我误以为自己真的是最好看的女子。

临走时,我轻轻折断几枝奋力绽放的小野花,想要带回去给落落,我想爱画画的男孩子也一样喜欢花。

尽管落落确确实实是个中国人,但他却与Vitas的神情很是相似。落落总是这样寂寞,这般忧伤,即使他用那很俄罗斯的微笑面对我。

我敲开落落家的门,是他家的女佣Marry小姐为我开的门。Marry是她自己在英语词典里找到的,还说有个英文名字洋气。我走进去,四处张望,喊了一声落落的名字,她突然拽住我的胳膊说:“你小点声儿,落落还没醒呢。”Marry的脸上有种轻蔑和不屑,我不知道是谁给她这样的权利,大概一直都是这样吧。我小心翼翼走到落落的书桌前,看着桌子上的一幅画出神。画上的女孩握着一只兔子的手,那被拟人化的兔子,真的很特别。

“天迟,你来了!”落落好像看见我很开心,我轻轻点了点头。

我只有在落落面前才可以像个“长辈”一样,尽管我依旧是个孩子,是个比落落大不了多少的孩子。

“天迟,这是给我的吗?”

我突然想起在林子里摘的花,这么久,大概已经枯萎了。我走到客厅,落落正用手捧着那些花儿,它们都已没了支撑力,软绵绵地躺在落落的手掌心里。落落告诉我它们没有死,是在睡觉。我摇着头,告诉他花儿不会睡觉,它们是死了。落落却固执地不肯同意我的观点。落落总是有很多五颜六色的幻想,像他的画一样奇特的幻想。

“天迟,我也有东西要送给你。但希望你以后不要到这里找我,太危险了。”落落把女孩与兔子的画递给我,我接过来。

落落第一次送我他的画,我把它放在不容易被父亲看到的地方,小心翼翼收好。我问落落那女孩子是不是我,落落摇头,说那只兔子更像我,因为它看上去和我一样单纯善良。

一个火一样的故事也就此拉开序幕……

【二】

我穿着肥大的睡衣和有些硌脚的木屐站在林子里。抬头看着那些白色羽毛的鸟,说来也奇怪,它们不会惧怕我,似乎知道我是拿不动枪支的。它们有时会在我专注某件事的时候拉粪便在我的衣服上,我并不因此讨厌它们,兴许这是大自然对我的馈赠。我的脚踝总是会被一种长得像刀子的草划破,然后淌血,我浑然不知,每次回去才会发现那已凝固的血痂。太阳升起后,我便会回去,这样美好而惬意的早晨重复着。

我踩着来时的脚印回家,那会让我安心。

我不知不觉想起落落来,那个夺走我心脏的男孩。落落的世界里长满了带毒的刺,让人无法靠近,若是被扎到,你会中毒,然后疯狂地迷恋着他,有时会很痛。我知道,我的毒中得很深。

落落的毒刺扎入我的心脏,我成为惟一一个可以走入他世界的人,我病态地爱着这种感觉。

认识落落是在我十岁的时候,落落搬进别墅区的那天正是我父亲迎娶继母过门的日子。落落的父亲恰好是我父亲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住在贫民区的我上学时是不会经过别墅区的,亦不常在那里玩耍,可是后来也不知怎么地就认识了落落。落落只和我玩,在那个时候,这让我觉得特别开心。他会陪我一起用剪刀或是树枝划烂继母的衣服,那衣服是我悄悄从家里偷出来的,每次把衣服剪得破烂不堪时,我们还会在上面跳来跳去,我认为这是这个世界上最能让人快乐的游戏。这样一个快乐游戏因被我的继母发现而终止,我为此被父亲打,他用脚踢我像踢牲口一样,继母还站在一旁添油加醋。落落问我的伤是从哪儿弄的,我只是敷衍地笑,告诉他没有大碍。他看我受伤时的神情让我觉得幸福,我甚至希望每天被父亲打。或许从那个时候起我就中了他的毒。

中毒后,是会痛的。

这种痛的感觉持续了六年,足以让那被毒刺戳伤的地方溃烂,然后完好的细胞也被慢慢感染,直至我的心脏消失在我的身体里面。可我并不怕这个,我害怕的是他会像候鸟一样飞走,留给我的只是羽毛般柔软的记忆。落落的画总是那样抽象,然而我总会看到一些扭曲的事物在他的画纸上出现,这更让我难过,心脏便又腐烂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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