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之后,相遇之前(上)

验,临时的佛脚不抱白不抱。她恹恹地垂了头,算了,改天再去瞻仰。

事实证明,美色当前丝毫不动摇是非常明智的,最后两节课的英语测验中,有将近十分的单词题是秦瑟利用课间休息时间临时记住的,嘿嘿,这次的第一名志在必得了……

交完试卷后,教室里唉声叹气一片,愁云惨雾浓浓笼罩着,秦瑟兴奋地晃了晃额前厚厚的刘海儿,从抽屉里摸出块格子方巾往头上一扎,提着扫帚簸箕打扫公共区的卫生去了。今天轮到她值日,外面灰尘太多,不戴头巾不行啊。

由他们班负责的那一片公共区域落满了青青黄黄的树叶,秦瑟以忍者神龟的造型昏天暗地一通狂扫。正当天地为之色变的时候,有人不怕死地跳到她的扫帚旁边,惊喜地叫出声来:“哇,好巧啊,原来你也在一中!”

那人穿一件黑色衬衫,越发衬得肤白如瓷。一双栗子色的眼睛水波潋滟。秦瑟呆呆地看着他,脑子高速运转了许多圈,终于喃喃地开了口,“你,你不会就是那个景兰舟吧?”

小怪兽愣了一愣,“有没有那么夸张哦,我才转来一天而已。”

秦瑟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真不该在公共厕所见到你,传说中美得耍人命的校草形象在我心中轰然崩塌了。”

景兰舟吃吃地笑了:“不要遗憾啦,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样吧,我帮你倒垃圾,再请你吃饭,怎么样?”

他又像前几日那样,不等秦瑟反应过来便伸手夺她手中的簸箕,这一次,提绳吧嗒一声断了,青青黄黄的树叶子重新纷飞了一地。

于是心有戚戚的一中女生们放学回家的时候都看到,新转来的校草君景兰舟,在一只分不清性别的忍者神龟的喝斥下,用他那本应该用来弹钢琴的修长手指,战战兢兢地拾捡地上成堆的落叶。

女孩子们的心,也像这夏末的落叶,凋零成千千万万片……那货一定不是人,否则怎么可能如此狠心地折磨这样一个娇滴滴的美人……

不是人的忍者神龟督促娇滴滴的美人捡干净最后一片树叶,终于满意地拍了拍手,扬眉道:“好,收工了。我们去哪里吃饭?”

景兰舟死死攥住断了提绳的簸箕边缘往垃圾堆的方向走,生怕再倒翻了,头也不敢抬:“你决定吧。”

忍者神龟扯下头上的方巾,凝眉沉思了一阵,“去吃火锅吧,我好久没吃了,分外想念。”

景兰舟擦了擦额上密密麻麻的汗,“呃……这个天气吃火锅,会不会太热了……”

秦瑟无视自己汗得紧贴住背脊的T恤衫,若无其事道:“热吗?我怎么不觉得?吃火锅正合适呀。”

景兰舟崇拜地看了她一眼,嗫嚅道:“好,好吧。”

秦瑟心中暗暗冷笑,哼哼,这种天真的富家公子哥,怎么可能斗得过她,既然有美人陪吃陪喝兼埋单,当然要选最能拖延时间的火锅!

那一顿红汤的鲫鱼火锅,景兰舟辣得面无人色,秦瑟却吃得酣畅淋漓,两个小时之后,他们在食客们神色复杂的注目礼之下,扶着墙先后走出了火锅店。

小城入夜的街头,昏黄的灯火安静照耀,嘟着香肠嘴的景兰舟无奈地看着撑得直打嗝的秦瑟,“走吧,我送你回桐溪路48号。”

短发女生诧异地把头一歪,“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桐溪路48号?”

男生怔了一怔,温柔地垂下眼眸,旋即又抬起头笑道:“上次在公共厕所你说得那么顺口,我猜的。”

迷蒙的灯光中,他的笑容有一种寂静之美,那一刹那。秦瑟突然觉得自己十四年来的岁月,全都是寂寞。

两个人慢慢走在微凉的夜气中,穿过树影婆娑的大街小巷,秦瑟再没有说一句话,景兰舟也没有。

途中无数次,女孩子看着左侧前方那亭亭如盖的影子,甜蜜与痛楚交织着啃噬她的心,自小到大,她所在的世界就如同桐溪路48号那个房子,颜色是重重叠叠的灰,气味亦与芬芳绝缘,而此刻身畔这个不小心闯入她世界的影子,明媚得让她目眩,亦温暖得让她心生贪念。

是的,她贪心了。她多么希望这个明媚温暖的影子在她晦暗的世界里多停留一会儿,哪怕片刻,也好。

巷子口的路灯下,她停下脚步,猛地抬起眼睛望向对面的男生:“你以后还会找我玩的,对吗?”

人们都会因为秦瑟平凡的五官与豆芽菜一般干瘪的身体而忽略她,但事实上,沉沉的蘑菇头之下,她有一双异常美丽的眼睛,瑰丽如午夜的太阳。闪耀起来的时候,让人不敢逼视。

景兰舟笑了,伸出手来将她的蘑菇头揉了几揉,“当然。我可是那种欠人滴水之恩,便会涌泉相报的真汉子。”

秦瑟仰起头,张开手臂,促狭地笑道:“那你抱啊!”

美少年愣住了,满脸狐疑:“啊?什么?”

秦瑟哈哈大笑起来,“你不是说会涌泉相‘抱’吗?所以要抱我啦!”

景兰舟花容失色往后跳开一大步,“你这个色女!地球好危险,我好怕怕,我要回火星了……再见!”

渐次失去光明的黑暗里,男生边挥手边后退的身影像颗饱含水分的种子,安然无恙地坠落在14岁少女贫瘠的心中。

接下来一周,景兰舟没有食言,每天至少会在秦瑟面前出现一次,一起吃午饭,或者陪她打扫卫生,再不济也会绕到他们这栋楼来上次厕所,经过她的窗口时,敲一敲窗棂,隔着玻璃献上一个绝美的笑容。

原本默默无闻的路人甲秦瑟同学,沾了新任校草的光,顿时变成了一中的风云人物,也成了无数怀春少女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周五中午,和美人愉快地用过午餐之后,秦瑟顶着她的蘑菇头,蹦蹦跳跳地回到了教室

她的座位上趴着一个人,细碎的阳光将他的板寸头染得金黄,像秋天等待收割的麦穗。

秦瑟蹑手蹑脚地凑过去,在他的耳边大吼了一声,座上的男生像装了弹簧一样一跃而起,看清楚秦瑟的脸之后,恨恨道:“你想吓死亲夫然后趁机改嫁吗?哼,门都没有!”

女孩子白了他一眼,“谁叫你没事跑到我桌子上来睡觉,还流那么多口水,恶心死了你知不知道?”

孟羽一边不动声色地抬起袖子去擦自己的梦涎,一边凝重地看着秦瑟:“我来是要跟你说,以后离那个富二代远一点儿,免得惹麻烦。女金刚看上他了。”

女金刚真名叫谢欢欢,是一中的高四生。她长得一点儿也不威武,比庙里的金刚差远了,事实上,她是个腿很长腰很细的美女,相貌与金刚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但她从13岁便开始混社会,结交了一批街头的小痞子,再加上家里有钱,在这小县城里闯出祸事来总有办法善后,因此整起人来心狠手辣,这才有了女金刚这个响当当的名号。

一般人家的孩子,都不想去招惹女金刚,那意味着危险和永无宁日。

但秦瑟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她来自桐溪路。

她懒懒地扬了扬眉,冷笑道:“她看上了我就不能动?清王朝跑马圈地呢?神经病。”

孟羽无可奈何地站起身来,“就知道你舍不得放手,这样吧,从今天开始,放了学你到运动场等我训练完一起回家,免得出乱子。我先走了。”

秦瑟冲他做了个鬼脸,“快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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