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之后,相遇之前(上)

秦瑟放下手中的刀,将自己肿得老高的一颗酱猪头伸到妈妈面前,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老妈,你看就凭我这种姿色,会被人家看上吗?”

秦妈妈讪讪地笑了一阵子,突又豪气干云起来:“难是难了一点儿……不过没关系,有爱就有希望!”

秦瑟手一哆嗦,差点儿切到了指头,“天哪,你以后别再守着肥皂剧看了,都被洗了脑了……”

尽管孟羽和秦爸爸两人同心,却还是没能下赢景兰舟,不过秦爸爸十分尽兴,对着一桌子菜和几个年轻人,笑得合不拢嘴来,倒出二两小酒自斟自饮。

景兰舟和孟羽大概是饿狠了,一个劲地埋头吃饭,秦瑟夹起一个鱼头,喵喵了两声,皱眉道:“咦,拖把怎么还没回来?”

话音未落,一个巨大的姜黄色影子扑到了她的脚下,仰望着空中的鱼头,拼命挠秦瑟的鞋子。

景兰舟眼角余光瞟了一眼,叹道:“好肥的猫呀,为什么叫拖把这么奇怪的名字?”

秦瑟将鱼头甩给拖把,“因为它小时候很脏,很像一只拖把,是我姐姐收养了它……”

她的话一出口,饭桌上陡然静了下来,父亲轻轻放下了酒杯,母亲脸色微微一变,伸向菜碗的筷子不知所措地又收了回来,孟羽小心翼翼地降低了喝汤的声音,而秦瑟自己。早已脸自如纸。

姐姐是家里永远的一道伤疤,她却一不小心将它揭开在众目睽睽之下。

景兰舟锦心绣口,怎么会发觉不到饭桌上气氛的变化,于是他匆匆夹起一块酱板鸭,谄媚地看着脸色灰败的秦妈妈,“伯母,这只鸭子真是太香了,您是在哪里买的?我下次也去那家店买了做宵夜。”

美少年纯白透明的笑靥极富感染力,秦妈妈缓过神来,耐心地介绍道:“就是街口那家荣记烧腊,贵是贵了些,但味道足,你买的时候叫他稍微放辣一点……”

秦瑟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不动声色的长长呼出一口气,她往脚下一看,罪魁祸首拖把正蹲在那里,没心没肺地大啃着那只鱼头。

不知道是被景兰舟十分虚弱的警告震慑了,还是出于对他神明一般的美貌的敬畏,女金刚谢欢欢居然当真没有再找秦瑟的麻烦,只是——秦瑟自己从此多了一个麻烦——景兰舟赖上了她,每个周末都拎着生猪肉或者还在垂死挣扎的鱼,跑到她家里蹭饭……

爸爸妈妈向来很忙,既要照管菜地,又要起早摸黑地守菜市场的摊位,没多少时间在家,孟羽以害怕秦瑟和兰舟孤男寡女单独相处难免红杏出墙为由,恬不知耻地跟景兰舟一起霸占了桐溪路48号。

周日的午后天光苍茫,秦瑟凑到明亮的窗子前背单词,解函数,两个男生窝在客厅里用自带的装备打游戏,下象棋,蹂躏肥嘟嘟的拖把,等着傍晚秦瑟给他们做丰盛大餐。

有时候厮杀了大半个下午,兰舟困了,又懒得回丽景花园,秦瑟只好安排他到家里唯一空着的房间——姐姐的房间去睡觉。

那闻向阳的屋子,妈妈和秦瑟总是每天打扫,一切还维持着秦桑离开前的原状。她看过的书,带锁的日记本,残留着发丝的桃木梳,柜子里的旧衣服,床上的藕荷色床单,全部留有她淡淡的体香。

太阳落下,孟羽在客厅中摆好了桌子,秦瑟便上楼去叫兰舟吃饭。每次叩响房门的时候,她都有一种苍凉的欢喜,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一边嘟囔着嘴骂姐姐懒虫,一边叫她出来吃饭。

兰舟的睡姿跟姐姐很像,在被窝中紧紧蜷成一团,像个小小的惹人怜爱的婴儿,妈妈说这样睡觉的人,总是有着玻璃一般脆弱的内心,亦要比旁人领受更多的苦楚。

每到这时,秦瑟就会慌慌张张地把兰舟从甜梦中推醒过来。

姐姐已经领受了足够多的苦楚了,秦瑟舍不得自己在意的另一个人也踏上那样的路途。

他干净得仿佛雪后湖心亭上的那抹纯白,理应拥有广袤无瑕的一生。

天气晴好的时候,他们会掩住鼻子冲过护城河上的石桥,冲进无边无际的菜地里,逃得远了,护城河的臭味便闻不到了,包围他们的只有泥土的芬芳,生长中的菜蔬碧色诱人,美如连天的翡翠。

秦瑟和孟羽经常给兰舟展现他们童年时代的绝技:在别家的菜地里拔来硕大的地瓜和土豆,用菜地旁边被锄下来的干野草厚厚埋起来,然后生上一堆火让它慢慢燃。斗完一个小时的地主再去挖出来,那焦香味能馋得人挖心掏肺。

孟羽吃水不忘挖井人,一边呲牙咧嘴的吃烤土豆,一边还要感叹:“唉,这个方法还是秦桑姐教我们的呢,也不知道她现在到哪里了,过得好不好……”

秦瑟默默倒腾手中烫死人的地瓜,头也没抬,喃喃道:“她现在好好的……一定好好的……”

景兰舟饶有兴致地凑到孟羽身边。暧昧地看了他一眼,“诶,你上次不是跟我说你们的秦桑姐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姐姐吗?她也会偷别人家的东西。还烤成这种样子再吃啊?到底是她不食人间烟火,还是人间烟火不食她哦?”

义愤填膺之下,孟羽呼地站了起来,怒目看着一脸怀疑的景兰舟,“你居然敢亵渎我们桐溪路之花!你……你……”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突然兴奋至极地指向正在抱着地瓜发呆的秦瑟,“喏,你想象一下,秦桑姐除了眼睛跟她有点儿像,其他部分都是反着来的!你说她该有多美,多不食人间烟火!”

景兰舟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忍不住扑哧笑开了,正为自己伟大贴切的比喻手舞足蹈的孟羽突然一声惨叫——秦瑟手中那只滚烫的地瓜,在他脸上开出了金黄色的热辣花朵……

有一次秦瑟和孟羽心血来潮,抱着拖把跟兰舟去了一趟他在丽景花园的家,那里奢华的摆设差点儿害得他们将眼珠子都抠下来,连拖把都赖在那张进口的羊皮沙发上躺得不愿意起身……

秦瑟喝着兰舟冲给她的手磨咖啡,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真想不通你怎么回事,这里这么宽敞这么漂亮,你居然会不喜欢……”

景兰舟摩挲着手中的杯子,默默地垂下头,笑了:“回到这里,一个人也没有,太安静了。安静得让我害怕。跟你们在一起多好,多热闹。桐溪路48号才有我喜欢的味道。”

窗台上有花,百合花的影子静静落在他的脸上,秦瑟看着那无与伦比的侧脸,心间突然如乌折翼,温柔痛楚得让她几近窒息。

景兰舟的家人在邻近青安的大城市里工作,他们都很忙,从来没有来看过兰舟,他只有每个月放月假的两天才能回去跟他们团聚。

秦瑟见兰舟一个人住着怪孤单可怜的,拖把又十分黏他,她便顺水推舟地将拖把送给他留在晚上做伴。

然而每到周日下午,景兰舟还是喜欢带着拖把,提着鱼肉青菜,跟孟羽一起赖在桐溪路48号,玩玩闹闹,吃秦瑟骂骂咧咧做出来的十分美味的饭菜。

秦瑟是个用功的乖宝宝,两个男生玩的时候,她从来不参与,总是抱着比她脑袋还重的参考书,在一旁演算一个下午。

拖把最爱窝在她的怀里昏睡,有时候用手拂过它柔软温暖的皮毛,她不由自主地便会想到,每一个沉沉的夜,那人也这样拥它在怀中,用以取暖,安然入睡。她偷偷转过头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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