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生
我有一个小本子的宣传册,所有本城的景点,无论大小,都在里面配有详尽的插图和介绍,我常随便翻到某一页来确定这个周末要去的地方。
这个星期,我翻到的景点是城郊的香缇园,插图是一片紫色花海,虽然已经是九月,花朵大概都要开败了,但我还是查好了公交线路决定去那里一游。
有时候,你得相信命运这回事儿,就是在那里,我又遇见了罗宾。是在我背着画夹从园区走出来在街上拦着过往的车辆时,他开着那辆”哐哐”响的白色吉普车经过我面前,我整个人几乎横在马路中央,他不得不踩下刹车,”吱嘎”一声停在我面前。我拉开车门,把我的画板从背上解下来,然后坐上了副驾驶,这一连串动作我完成得行云流水,他把头顶上的宽帽檐向上抬了抬,”嘿–”
“还记得我吗?罗宾大盗。”我冲他粲然一笑,回过头就望见被拆掉后座的车厢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杂物,”那个,是从别人那里弄来的?”
他开动车子,瞥了我一眼,是那种看着小朋友似的好笑的神情,”你还知道些什么?”
“你叫罗宾,身高178cm,1990年2月14日出生,摆过夜市,做过保安,有盗窃的案底似乎身手不凡,因为和城管冲突而被拘留了十天……”我扳着手指一脸认真,”对了,你还喜欢吃章鱼丸子,可以喝下16瓶啤酒不醉。”
这城市并不太大,要找到一个人也不算太难,况且罗宾不是一般无名小角,要说原本臭名昭著的日向街还有什么能撑得起门面的人物,他大概算得上一个。
那辆绿皮车出现在我们视线里时,我刚说完那一长串话一眨不眨地望着罗宾,他猛打方向盘,让我系好安全带–
“可是,根本没有安全带。”
“那就抓紧椅背。”
我双手抠进椅背,绷直身子坐在那里,心跳飙过一百二十迈,浑身上下热血澎湃,那些东西理所当然是他从别人那里弄来的,不然我们也不会在狭窄的下山路上,被人追得像动作片里的亡命徒。这件事儿说来话长,就在人才市场遇见我那天,他投出的简历还得到了回应,一个在景区做雕塑的自称是艺术家的男人,邀请他做自己的助手。
好不容易决定认真做点儿什么,却还遇上了骗子。说到这里,他自己也觉得有点儿好笑,那男人收了钱,活计做了一半就丢下跑了,连罗宾的劳务费也没付,他只好收拾了那点儿看起来还算值钱的东西走掉了。
他在山路上兜了两圈,开上主路才彻底甩掉追在身后那辆景区负责人的车,而他带走的那一车破铜烂铁也只买了三百块钱,站在回收站数着钱的时候,他忽然笑眯眯地对我说,”是20瓶。啤酒的话,可以喝20瓶,要是章鱼丸子呢,喜欢加了芥末的。”
“咦?”
“说吧,你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儿?”他黑色的眼眸像深夜里的海,倒映着我一人身影。蓦地,我觉得两颊发烫,急忙低下头,在口袋里摸索起来,直到我意识到那东西根本没在我的口袋里才有些尴尬地抬起头来,”我想,拜托你帮我找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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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起上班,下了公车之后要走长长一段路才能到达金店,路两边是些卖各种新奇东西的小商店,我总会在那些橱窗前面停留短暂时间,我买过一罐魔力豆子,据说长出来的嫩苗上会写着不同的话,但我种的那些总是在刚刚发芽的时候就死掉了,我不厌其烦地把那些死掉的豆子挖出来,再埋进新的豆子进去,有时候,我会觉得我是那种坚持到有些变态的人。
就比如现在,我坚持请求罗宾帮我找到那个人。
“除了她的名字你还知道关于她的什么?”罗宾开着那辆”哐哐”响的坐骑停在一间修理店外面,从车上拿下油桶叫修理店的人去装满,然后倚在门框上看着我说。
我摇摇头。
“那就没办法了。”他说,”只是知道名字的话不是海底捞针吗?况且是许多年前就失去消息的人。”
“但是我有她写的信。”我鼓着腮帮说。
“那也要看看是什么样的信,如果没有线索的话还是不行。”
“总之,我会想办法,但你一定要帮我。”我想那时候我需要的,更多的是罗宾可以给我的依靠,让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的感觉很重要。
他收好修理店的人递给他的汽油,重新坐回驾驶座上,在他启动车子前一眨不眨的望着我,直到紧蹙的眉头忽然舒展开,他目光直视着车子前面的公路对我说,”好啊,我帮你,但不一定会有结果。”
那一刻,我有种想跳起来拥抱他的冲动,但我只是端正地坐在座位上,竭力控制住自己不去看他的脸,那张线条分明的脸上,正挂着让我安心的浅浅笑意。
那天夜里,我失眠了,坐在房间的地板上,我把自己曾经画过的那些画全都摊开来,从里面抽出许多张人物素描,无论背景如何衣饰怎样,那些画里的人都有着相差无几的眉眼和唇角,我从没见过我妈妈,但我画过许多张她,我甚至为此对着镜子临摹自己的眉眼,她是我妈妈,我总归还是像她的,只是那些画里的眉眼都显得格外冷漠,那大概是因为奶奶无数次在我耳边强调她抛弃了我的缘故,我为此恨她,却无法不想念她。在我生命里,她是最神秘的存在。
后来的几天,我显得有点儿心不在焉,还在金店打翻了我奶奶放在柜台上的衔着金币的蛤蟆,她为此又发了一通脾气,”不想做就不要在这里做了,这里店小容不下你,你另外找别的工作去吧。”
新来的两个店员被她震在了那里,唇角都僵住了,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惊慌失措地帮蹲在地上的她收拾起散落的硬币和纸钞,还有那个露着嘲讽笑容的歪倒的蛤蟆。
我当即脱掉店服,放在柜台前走出店门,已经快要傍晚了,太阳落在远处的顶楼上,一阵微风吹过,带着点秋凉,我套上外套经过那些摆着新奇东西的小店,还用口袋里仅有的一点儿钱又买了一罐魔豆。
这没什么不好,我想着,走回家里,我没开灯,径直走进去,灰暗的屋子显得有些空旷,像盛满了寂寞。我走到装着杂物的屋子,摸到那个小小的抽屉,伸进去数到第十一个夹子,然后从里面找出那张薄薄的纸片来,有些发黄的纸张后面,签着她的名字,那一刻,我觉得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攥紧了一下。环顾四周,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
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过去的十六年对我来说就像一场梦,充满了虚浮和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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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在城南,离日向街不算太远,是相当杂乱的地方,在那之前,我一次也没去过那里,好像天黑之后就没出过家门,每天下了晚自习也是早早就回了家,奶奶会算着时间在家里等我,给我做点儿夜宵或者甜点,吃完东西我就开始温习当天的功课。我就像一个做工精确的电子表,从未出过半点儿差错。
有那么一刻,我对从前的自己感到有些厌恶。
收拾书包的时候,除了那张折得整整齐齐的有些发黄的纸张,我就只从那摞画里抽出一张人物的素描,我一分钱也没装,这房间里的一草一木都没动,完全是带着一种十分决绝的心情选择了离家出走。
但走到小区门口我就觉得有点儿后悔,装上点儿坐公交车的零钱还是不影响我的豪情壮志的。可是没办法,我已经不能回去再装一次钱了,出门前,我把钥匙都丢在了鞋架上,直接用力撞上了防盗门。
我只好数着站牌跟着公交车的路线,一站一站走到了夜市,在那1小时49分钟的漫长时间里,我想象自己是在沙漠中迷路的人,而罗宾就是支撑着我的全部信念,从一开始,从我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他那张蹙着眉头的面庞,我就知道,他会成为我的依靠。后来,当我这么跟罗宾说的时候,他几乎笑倒在地上,他一只胳膊撑在墙壁上,另一只手横在我的肩膀上,”这是在演电视剧吗?”他笑着对我说,”我算什么东西,就一小偷,骗子,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