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永无岛
不远处的玻璃门发出“砰”一声重响,我回过头去,就望见齐刷刷走进来的一行人,十七八岁的年纪,一脸无所畏惧,他们左右转动着视线,最后停在我们这一桌上。我认出为首的那一个,在橘子郡我一定不止一次见过他。
那一瞬,我想起我出门前武三挂在唇角的笑意,要是邝竹久在上班期间突袭他我们罪就大了,可是他现在脱掉警服了,至多算纠纷,武三是打好了算盘才出此下策。
“撂这东西在这儿是吓唬谁呢?”我站起来,一只手捡起被甩在桌子上的扳手丢了回去。
“就是跟咱们竹久哥谈谈。”
邝竹久没说话,仍端坐在那儿喝着已经冷掉的咖啡。
是怎么开始的呢?
有人踩翻了一把椅子,紧接着一个人撞倒在另一个人身上,桌布被拽下来,咖啡杯飞出去一只,所有人转而对付起邝竹久来,咖啡厅里乱作一团,有客人尖叫着冲出门去。我被邝竹久用力推出人围,一双手稳稳地接住我,竟然是俞思远,他眉目间怯兮兮的神情忽然不见了,意外地显出几许干练。
“让我回去。”
“别动。”他压着我肩膀,我用力踩在他脚上,然后挣脱他手,手里抓着插着纸花的玻璃瓶将自己塞在人围里,看准了,我把瓶子砸在为首的男生肩上,他“哎呦”一声,有点儿不解地望向我,“岳夏!”
“我说住手啊听到没有!你们都疯了吗?”
我打电话给武三,故作镇定,一只手却微微颤抖着,“喂,你叫这些混蛋来做什么?闹成现在这样你们有没有一点儿脑子!”
“我只是小小警告他一下。”
“现在警告完了,叫他们都滚蛋。”我说着把手机递给肩上挨了一下的男生,听着他对着听筒说,“是,是,我知道了。”
“对不起,岳夏姐。”把手机还给我的时候他还一本正经地鞠躬道了歉。
可那一串人晃悠悠地离开时,中间一个忽然飞蹿过去,将手里拿着的酒瓶敲在并无防备的邝竹久头上,瓶渣碎落一滴,和着血一起滴在地板上。
是俞思远同我一起将他送到了医院,幸而没有大碍,只是缝了四针,但缠上的那一圈绷带倒是吓人极了。医院里散发着浓重的消毒水味道,我想起幼年时,邝竹久生病住院,妈妈带我来看他,我拽着他的病床哭着不肯走,一定要留下来,最后他腾出一半的床位给我,护士来给他量体温的时候,我就藏在被子里不吭声。
从医院走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有些黑了,街灯朦胧地亮着,邝竹久忽然停了下来,“我和林安可准备结婚了。”他深吸一口气对我说。
“所有的白天都是黑夜,直到我看见了你。
所有的黑夜都是闪亮的白天,在梦里你出现在我面前。”
这首诗写在一张好看的明信片上,是我17岁那一年林安可写给邝竹久的。
他们是高中同学,高三毕业后升入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大学。林安可学设计,有大把空闲的时间,在一次偶然的联谊活动上遇见了在那间饭店打工的邝竹久,她遇上死缠烂打的猥琐男,而他挺身而出救了她还因此丢了工作。这是一般小说的经典桥段,而就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他,后来她常常找各种借口去看邝竹久,在他们大二结束的那个暑假,她随全家旅行的途中寄了这张明信片给他。
我喜欢那张明信片背面的风景,一汪幽蓝的湖水,深不见底,像一双深情而忧伤的眼眸。
用林安可寝室同学的话说,她不愿再这么不明不白下去,一定要说清他们的关系算什么,可是说什么呢,邝竹久真的不曾喜欢过她,而他的婉拒在她看来却都是欲拒还迎。
“为什么?因为竹久觉得配不上我吗?”她一定是小说看多了才会对他说出这样的话来,而邝竹久也只好点头承认。
要把那当做两个人不能在一起的原因似乎也理所应当,这城市两大颇有势力的家族,一个是狄家,另一个就是林家。狄家自从老爷子过世之后,因为遗产问题打得不亦乐乎,每况愈下,林家趁机侵占了大半市场,且一早就发展了政治势力,在城里一时风头无两。
林安可在蜜罐里长大,从小到大,就没有她想到而得不到的,她唯一受到的挫折,就是邝竹久拒绝了她的喜欢。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她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在跟踪我,从日向街一直到长乐坊,经过钟鼓楼穿过小广场,她笨拙地却十分有耐心地亦步亦趋跟在我身后,我知道有人在跟着我,但是我一直没停下来看她一眼,直到最后我走进橘子郡,而她停在外面,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我跟武三要了一杯橘子酒,就那么端着走到门外,一只手递到她面前,“嗨,要不要请你喝一杯?跟了我一整天很辛苦吧。”
“为什么你住在竹久家?”她窘得红了脸,才终于对我说出一句话。
“我是他妹妹啦。”我嗤她,“追人家前起码要搞清楚一下家庭状况吧。”
“我以为他有女朋友才拒绝我。”
“他是害怕自己配不上你。”我安慰她。
“可是妈妈说,爱情是不分贵贱的,只要两个人真心喜欢,就一定可以在一起。”她不像是20岁,倒似只有12岁,一脸认真的神情看起来可爱极了。
她坐在吧台前,喝了一杯又一杯橘子酒,不停问我关于邝竹久的事儿。我还从不知道有人喝橘子酒会醉,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已经伏在吧台上睡着了。
那天晚上橘子郡去了很多人,座位坐不上,只有站着,肩膀蹭着肩膀,宗周踩过一个个桌子跳到我面前让我马上离开,可是来不及了,械斗已经开始了。在那一瞬间,他跳过来拖住我到吧台下面,酒架被人撞翻,眼看着那些酒瓶全都要砸在林安可的身上,我猛地站起身,用肩膀抵住了酒架,碎裂声在我脚边炸开,我用力向前推了一下林安可,她跌在地上,脑袋不偏不倚撞在吧台一角。
后来宗周安慰我,如果不是那么做,她被埋在酒架下,还不知道会怎么样,但邝竹久在医院的手术室外面用力甩了我一巴掌。
那之后,我也没见过林安可,听说她手术后住了两个月的院,没什么大碍。后来,她就同邝竹久谈起了恋爱,再后来,就是邝竹久对我说,他们准备结婚了。
呵,多么完美的结局。
俞思远说,他知道有一间好吃的猪骨头汤面店,那里的面条弹啊弹的,就像电视广告上的那样,于是我就在清早起床的时候和他一起去找那间汤面店。
但是我们穿过许多条街,七拐八拐的也没找到,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蹲在地上说,“不然咱们就随便吃点儿什么吧,你看这儿不是有兰州拉面吗?”
俞思远拖着我的手把我从地上拽起来,“马上就到了,真的。”
“我不走了,走不动了。”
“那我背你走。”他说着真的认认真真地弯下身子来,然后我就真的大大方方地趴上去了。
要是那天早上你经过古早街,就一定能看到一个穿着蓝衬衫手臂纤细的男孩儿,背上趴着一个已经打起瞌睡来的女孩儿。说实话,他那么瘦,后背硬硬的,硌着我的脸,但我还是睡着了,因为前一天晚上,我整夜都没睡着,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把林安可写过的那首诗背了一遍又一遍。
等到俞思远把我从背上放下来的时候,我差点儿跌了一跤,但是他很快伸出一只手来扶住我,还帮我擦了一下眼睛,“到了?”
“到了。”他把招牌指给我看。
还不到八点,这里的桌子就几乎都坐满了,俞思远在角落里捡到两个位置,端着两碗面条跟在我身后一点儿一点儿挪过去,那面条真的是弹啊弹的,猪骨头汤也鲜得要命。
“我以前不开心的时候就会来这里吃汤面。”
“谁说我不开心了?”
“你开心的时候眼角不会垂着。”他瞥我一眼。
我说过,即使邝竹久在医院的回廊里甩我那一巴掌的时候,我也没掉过一滴眼泪,可是那天早上,我却在猪骨头汤面店里哭了,那些眼泪在我体内发酵了这么多年,落在猪骨头汤里,连猪骨头汤里也有了腥咸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