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永无岛

文/牟小熊

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

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温庭筠

俞思远有双好看的下垂眼,长在他那张过分白皙的脸上,又无辜又可爱。

可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刚被人围殴过,穿着一条蹭了红色油漆的工装裤,上衣的袖子被扯脱了一半,正趿着一双滑稽的懒人鞋跟在一个穿着露背装的女人后面,像个色情狂一样亦步亦趋。

那天夜里天气真好,月亮又圆又亮,空气中带着点儿春日特有的沁凉味道,我喝多了一点儿酒,刚从“橘子郡”的喧闹中撤出来,就坐在汾水路的街口,用我从武三那里拿的折叠刀锉指甲。我喜欢汾水路,要说日向街是这城市的流氓一条街,那汾水路就是犯罪主现场,这里有整条街的各式酒吧,音乐声大得震耳欲聋,斗殴事件三天两头层出不穷,前不久发生的团伙打劫案,受害者被拍到的照片也是瘫坐在汾水路上。我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你,要是你半夜十一点钟还站在汾水路街口的路灯底下,相信我,连上帝也不知道你会遇上什么奇葩。

我故作镇定地继续锉着指甲,用眼角的余光瞄着正向这边走过来的俞思远,就看他那个弱不禁风的样子,我有十足十的胜出把握,我在心里幻想着,怎么一个过肩摔将他撂倒在地,再把我的折叠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大喝一声,“要命的话就别动!”

要是那么着,我一准能登上晚报的社会版,没准还能得到一张奖状证书什么的,真想看看邝竹久知道这些后脸上会摆起什么样的表情,我还从没以这种正面姿态在他面前出现过呢。想到这儿,我忽然意识到自己是真的喝多了。

对邝竹久来说,我就是日向街标准的蛀虫,人渣,小偷。

我锉完最后一个指甲,跟在露背装女人身后的俞思远走到街道另一侧的路灯底下,他伸出一只手有些犹豫而不甘心地拽住了那女人的胳膊,我绷直了身子正打算出手,就听到他带着鼻音的控诉:“唐昕,你怎么能这么做?”

“你放手啊!别碰我!”她大力甩掉他的手,大声叫道。

“那些人是你喊来的是不是?”

“是又怎么样?”

“为什么?”

“叫你别来缠我啦,衰仔,不然你还有得受。”她说着从包里翻出手机,开始拨起号码来。

“我只是想回去拿些我的东西。”他有点儿怯怯的眼神像只被遗弃的小狗。

原来只是情侣分手,我本不该多管这闲事儿,可我实在有些看不惯那女人盛气凌人的架势,还有我真的喝多了。

我收好那把折叠刀,站起身向前走了几步,十分认真底端视起俞思远那张脸来,即使有被擦破的痕迹还有沾着的灰尘,我也不得不承认那是一张好看的脸,“呀。”我做出吃了一惊的样子来,“真的是你!”

“哎?”俞思远怔了一下。

“你这个混蛋,说好了在橘子郡见面的,竟然跑到这儿来了!”

“什么?”这下连那女人也有点儿懵了。

“还有你,勾引别人的男朋友很有意思吗?”我毫不客气地挟住唐昕的胳膊,凑近到她眼前带着一点儿酒气问她,“是不是要我教训你一顿才肯滚蛋?”

“神经病!”她企图一脚踹在我的膝盖上,我躲开了,顺便松开了手,她因惯力跌坐在地上,手袋也甩了出去。她捡起手袋来,狠狠瞪了我一眼,“今天没时间跟你们鬼扯,以后我会和你算账的。”

“那就去橘子郡,跟武三说找岳夏,我一定等你。”我微微笑着对她挥手,直到看她一路小跑着拦上经过路边的出租车。

回转过身的时候看到俞思远还有儿搞不清状况,正有些疑惑地望着我,“你说你是岳夏?”

“不,你最好叫我天使。”我说着一只手摊开在他面前,里面放着我从唐昕的包里摸出来的三把钥匙,“我不知道你要用的是哪个。”

我只用了三分钟的时间就做出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

陪俞思远去花莲小区的住处拿他的东西。

“喂,你自己难道不认识路吗?”

“也许还会再被唐昕找来的人打。”他说着撩起头发露出额头上还残留着血迹的伤痕展示给我看。

“要是那些家伙真的再出现,我也没有办法。”

“可是我觉得你很厉害。”他圆圆的眼睛望着我,十分认真地说。

这天夜里我还是当了一回英雄的,只是不能登报表扬而已。

从汾水路到花莲小区,坐出租车花掉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因为觉得沉默有点儿尴尬,俞思远像讲故事一样对我说起他与唐昕的事儿。他守着片场长大,15岁开始就做起了群众演员,混每天40块的工钱和两份只有青菜的盒饭,到他19岁这年,已经做得相当熟练,偶尔还能得到一两句台词,身价也跟着涨到了一百一天,还不时帮忙带几个新手。唐昕就是他带的新手,她高考失利,又不想重考,瞒着家里跑到片场来暂时做起了群演,盼着哪天能被导演挖掘。那时候她穷死了,没有地方住,没有饭吃,在片场还常常被人欺负,是俞思远将她从困境中带了出来,他帮她找轻松的角色,还把自己租住的房子分给她一半,后来,他们就在一起了。

“再后来呢,你们为什么分手了?”我问他。

“因为她同剧组的一个制片人在一起了。”

“制片人很厉害吗?”

“当然比我厉害多了。”

“所以她就占了你的房子,还找人打你?”

这回俞思远没吭声,过了好久才嗫嚅道:“房子是租的,我再租别处好了。她大概也是这么想的。”

什么叫大概也是!我有点儿哭笑不得,真不知道他是太善良还是太好欺负。

花莲小区是旧式楼房,乌青色的墙壁在月色的照耀下显得有点儿阴森,小区里唯一的两盏路灯还坏掉了一盏,我跟在俞思远身后,顺着那条长长的石砖路一直走到亮着的那盏路灯底下,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不时吹过的风打在我脸上,让我觉得脑袋慢慢清醒了起来。

等我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我正站在俞思远租住的那间房子里,客厅的壁灯亮着,我就在那里欣赏着墙上的挂画,似乎是凡高的《星空》,我喜欢凡高,那个打掉了自己一只耳朵的家伙,他有种疯狂的天赋。俞思远很快收拾好东西,他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我也正好把墙上那幅画取了下来,“那我们走吧。”

“你喜欢那幅画?”

“我是小偷啊,哪有小偷进别人家里不拿东西的。”我说着扛着那幅卷好的画走出门去。

俞思远一直跟着我,从楼上跟到楼下再跟到小区口,最后一直跟到中心大街上,“不是帮你拿回要用的东西了吗?”

“可是……我没有地方去了。”他下定决心似的说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死死望住我。

“从这里打车去惠新街,那里有酒店住。”

“我所有钱刚刚都付了出租车费了……”

“那你是想跟我走?”

“天使!”

“天你个大头啦。算我倒霉。”

待回到日向街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楼梯回廊里泛着潮湿的气息,我跺着脚弄亮灯,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来打开门,还没来得及走到小厅,俞思远就在门口踩到一辆玩具车上,重重跌了一跤,等我打开灯的时候,他一只手撑在腰上,正从一堆杂物里站起身来。

“这些东西都是你的?”他一脸诧异地问我,当然,谁看到那情状都会觉得诧异,铺着明黄色地毯的房间里到处散落着积木、玩具车、玩偶、收音机、单格冰箱,简直就像个微缩垃圾场。

“这些啊,都是我偷来的。”

俞思远暂住的房间是邝竹久的,屋里写字台上还摆着他高中时候的照片,穿着蓝格子上衣的他揽着我的肩膀,笑得一脸灿烂,“这是谁?”俞思远指给我看。

“我哥哥。”

“他不回来住吗?”

“他再也不回来了。”

“啊!”俞思远一脸内疚,扁着的嘴唇好像快要哭出来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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