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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陆朗不像养父那样疼惜我,愿意给我自己舔伤疤的时间,他掀开被子,抱住双眼红肿的我,双手禁锢我的肩膀,我不得已抬头看他,那个不过九岁的男孩子说:“陆牧歌,你记住,你不是弃婴,你是上天赐给陆家的礼物,你不是没有亲人,你爸爸叫陆云行,你哥哥叫陆朗,你知不知道?”
我说不出话,没出息的在他面前不断地流眼泪。
“你知不知道?”陆朗继续问我。
那一刻,我知道,我并不会和那个弃婴有一样的遭遇,就像陆朗说的,我有爸爸,有他。我在那个傍晚趴在陆朗的怀里嚎啕大哭,而抱着我的陆朗一边拍着我颤抖的肩膀,一边道:“牧歌别怕,有哥在,你什么都不用怕。”
那晚,我被陆朗从卧室拉到楼下,养父看到我的样子,笑道:“哭的像个小花猫,下来,爸爸给你擦擦脸。”我跑下楼,趴在养父的怀里,后被他手里暖暖的毛巾吸干脸上所有的眼泪,也在那一刻,我看着养父和陆朗发誓,我要好好珍惜上天给我的家人。
【三】
我和陆朗成长的岁月,并没经历太多的波澜,养父有很好的工作,教育也很外化,从不对我们太过苛刻,我们人生最美的岁月,最快乐的童年是跟着养父在乡下那栋小别墅里度过的,这一切直至陆朗和我都要上学才被迫提前终止,养父决定带我和陆朗搬回城里那天,指着外面连绵不断的雨道:“牧歌会不会想念这里?”
“不会。”
听我说不会,养父笑道:“为什么,你在这里长大,怎么会不怀念。”
“牧歌想念的地方是有哥哥,有爸爸的,这里没了哥哥,没了爸爸了,牧歌就不会想念。”
“真是个固执的小丫头,那父母呢,牧歌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吗?”
“不想。牧歌有爸爸有哥哥,就好。”我把头埋在养父的脖颈里撒娇。
然后这个男人游戏哽咽的说:“牧歌,不论如何,不要委屈自己,爸爸只想让你活的快快乐乐。”
养父的话才说完,站在我们身后的陆朗就道:“好啦,你们这对秀亲情没下线的父女,快来帮忙收拾行李。”于是手忙脚乱的一天就开始了。
我们在那年七月,离开了养父捡到我的小镇,然后就像开头说的那样,我们搬到了一条胡同,与许多人家生活在一个大院里,我第一次被养父和陆朗拉着走进那个有着门环,门口立着门墩的老北京四合院时是害怕的,还是陆朗一把拉住我的手,把我拉进院子,然后指着正房和我说:“陆牧歌,这才是咱家。”
我和陆朗还有养父,在那房子里共同生活了九年,那九年,我跟着陆朗上一样的胡同小学,念小学的时候,长我三岁的陆朗总会在放学后等磨蹭的我回家,我不喜欢学习,陆朗和养父就会变着法的让我认识更多的字。我被邻居家的男孩子欺负,陆朗会把那臭小子堵在胡同里,臭揍一顿。我在养父和陆朗的疼惜下长大,安安分分,少年无忧。
而我第一次觉得我对陆朗,我的哥哥,或许有那么一点点不同的感情,是在我们长大后的一个夏末,那年已经十二岁的我升入初中,陆朗因为长我三岁已经开始念高中,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陆朗为让我独立也不再每天接我放学,我一直都记得,那天我一边提着石子,一边唱着“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那时候,只有十二岁的我并不懂那句话的意思,一个人唱的忘我,还是跟我住在一个小院的董艺凡说:“牧歌,你看,那是不是你哥。”
夏天的傍晚,北京的胡同灯亮的特别早,薄薄的灯影下,我就看到,穿着校服的陆朗与一个女孩子抱在一起,那一刻,口中的歌停了,我傻呆呆的立在那里,还是陆朗和女孩分开,还是那女孩的那声陆朗,让我回过神。
后来董艺凡常说,你那天跟疯了一样,一把上就抓住陆朗,什么都不说拉着他就走,还是那女孩追过去问你是谁,你才大声跟人家说:“不用你管,陆朗跟我回家。”你那声音比捉了儿子早恋的老妈都可怕。
每次听他说那时候,我总不记得我有多疯狂,我就记得,看到陆朗那样疼惜别的女孩子,我的心像洋葱一样被一层层的扒开,因为在那之前,我一直觉得,不管是养父还是陆朗,我永远是他们唯一可以用那样的拥抱去疼惜的人,我忽略了我们会长大,会恋爱,会在之后许多年因为有了自己的家庭而分道扬镳这个事实,我在拉陆朗回家那晚,突然想念起养父问我会不会怀念的小镇,我突然觉得长大很可怕。
【四】
在接到陆朗的电话,已经是他飞到大洋彼岸的许多个小时之后了,十几个小时,我都没闭眼,眼睁睁的看着北京从晚阳夕照到晨光初生,我像等待新生一样,等待着陆朗的电话,直到他说:“牧歌,我到了。”
“嗯。”
“牧歌,记得哥的话,不管哥在那,只要你需要,我都会第一时间赶到你身边。”
“嗯。”
“牧歌……”
陆朗念了我的名字却不再说话,而我拿着电话永远不变的都是那个:“嗯。”
直至他像养父在多年前问我想不想我的亲生父母时与我说一样的话,他说:“别委屈自己,我只想让你过的快快乐乐。”
那话,让我崩溃一样的嚎啕大哭,我像是要把这些年的眼泪在他面前都流干净,那样的无所顾忌,直至好久之后,电话那边传来忙音,我们跨越了半个地球的电话就这样断了,而那句我憋了许多年,终于在他不要我委屈自己这个夜晚想要对他说出的那句:“陆朗,我爱你。”被忙音隔断在了我的世界里。
我一直都记得,因为我的反对,陆朗的初恋在那个夏天无疾而终,而我也在那年夏天迎来了动乱的青春期。似乎是养父和陆朗的疼爱,让我越来越无法无天,我开始与初中的同学一并去逛网吧,看电影,追星,我很晚都不回家,而每次回去,总是陆朗坐在巷口的石凳上等我回家,每次见到他,我会放下一切的骄傲与戒备,一下就扑到他身上,贱兮兮的要他背我回家,回家的那条小巷,两个人都会很安静,偶尔说些话也都无关痛痒,但是我记得我十四岁那年,因为参加同学会而喝得微醺,那天我趴在陆朗身上问他:“哥,你会不会喜欢我。”
我记得我问过他的,却忘了他回答,后来我用许多年去想那个晚上的分分秒秒,就连小巷子里下棋的大爷,钩毛衣的大妈,还有那只叫灵儿的画眉都已经想出,却独独想不到,他的回答。而那样的话,在越来越长大的年华,我却在没有勇气在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