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巷

人类作为一种高级生命,其精神世界的复杂程度与其它生物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和其它生物相同,人类也是一种不完美的生物。从诞生的一刻起,就具备了肉体上的缺陷。

这种缺陷有时是致命的,譬如严重的先天性疾病或是遗传疾病,有时隐蔽得很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发作,譬如某些器官的虚弱。按照中医理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体质,体质一词对应的正是这种缺陷:容易上火,感冒,腹泻等等。在特定的情况下,足以导致肉体的全面崩溃乃至急速死亡。

我认为第二种缺陷可以防患于未然,作为人体的核心器官,大脑就像一面镜子,能够忠实地映射出疾病的先兆。随着医学的发展,以及对大脑研究的深入,我相信终有一日能够将困扰人类几个世纪的疑难杂症驱逐出这个世界。

对于这种未曾发作的疾病在脑组织中的映射,我用一个名字予以概括:坏点。

以下各章节均是通过阅读各种资料以及临床兵临所得出的,对人体坏点的研究……

文字稚嫩,同时充满勇气,久违的感觉。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他记得故乡的老宅里有这样一幅对联,少年时他无法理解,如今回想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这五项涵盖了他整个人生,换个角度来看,他就算立刻与世长辞,身后留下的只有赞誉和怀念。

人人都向往这种完美的人生,不过轮到自己,反倒觉得颇为不真实。自己年轻时千方百计证明每个人都有弱点,老了后反而自觉不自觉地回避,滑稽。

老朋友给他来电话时,他还没来得及从这种思绪中拜托,口气有那么点不友好:“我说过,有了结果会主动通知你,别催我。”

“是别的事。”电话那边连忙解释,“我们传讯了一个犯罪嫌疑人,他自称昨天晚上去医院探望了自己的女儿,要是方便的话,我希望……”

“他女儿叫什么名字?”钱一夫有种不祥的预感。

“傅蝶。”

该死,他咬了咬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女孩的运气实在太差了。

“好吧。”他犹豫了一下,“我会带她去。”

阳光明媚,今年春天难得一见的好天气。太阳西斜,烘烤着榆树叶子上白色的鸟粪,加上修剪整齐的草坪散发出的青涩味,形成了春日里独特的氛围。

傅蝶默默地走出公安局的大门,身后的台阶传来钱一夫皮鞋的响声。

“我想回家。”傅蝶冷淡地说,“改天再去办出院手续。”

“可以。你的挫伤和脑震荡恢复得很好,没理由继续留你住院。”

钱一夫答应得很痛快,傅蝶忍不住有点诧异地瞟了他一眼。老头儿张开手指梳理被风吹的凌乱的白发:“不要对你父亲的态度抱有成见,我认为他为了怕给你添麻烦才一言不发。”

“这算是安慰吗?”

“不,我在阐述自己的观点。安慰这东西说有用也有用,说没用也没用。”

有趣的老头儿,傅蝶想,和他相比父亲依旧那么乏味。一大早报警说发现倒吊在电线杆上的尸体也就算了,面对警察的询问,含含糊糊地做不出明确的答复,任谁也会把他当成可疑的对象。

“要不要我送你回家?”钱一夫问。

傅蝶摇摇头:“不用,我认识路。”

“嗯。如果身体感觉有什么异常,就给我打电话。”他递给傅蝶一张名片。

在公共汽车上找了个位子坐下后,傅蝶看了看时间,下午三点半。汽车将在一个小时后抵达终点,再步行十五分钟,就到家了。

她不喜欢割喉巷,但是除了那里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人生就是由一个又一个谎言交织而成。就像那个老头儿,他明明非常不希望我离开医院,但他找不到限制我自由的借口,于是故作豁然地任我离去……算了,他起码没有像别人那样假惺惺地阻止我,以那里刚发生过凶杀案,回去不安全为理由。”

汽车的引擎轰鸣,在别的乘客眼中,这个女孩的双唇翕动更像是在低声唱歌。她很清楚他们的想法,所以可以坦然地自言自语。

“寂寞到自己和自己说话,多么悲哀啊。”

半年前在教室里和她说这句话女孩长着一双猫眼,嘴角的笑容带着七分讽刺,三分厌恶。傅蝶困惑地看着她,以前曾经在巷子的水泥台上开心玩耍的幼年同伴,即便因为岁月的变迁变得逐渐陌生,用同情的口气加重尖酸的目的仍然难以理解。

“至少这些都是实话。”傅蝶是这样反驳的,“你呢,你听到的话有几句是真实的?”

女孩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扭头走向不远处目光茫然的三男一女。这五个人此时此刻正躺在停尸间,再也无法对她报以莫名其妙的敌意。

友谊究竟是靠什么维护的?傅蝶不清楚,但是这些昔日的同伴向来惧怕自己的母亲。母亲是个烈性子的女人,不苟言笑,受不了任何刻薄,在小巷的邻居中人缘冷淡。母亲活着的时候,这些同伴和他们的父母退避三舍,死了后,他们若是展现出如释重负的反应倒更自然些,可实际上他们却开始仇视她和父亲。

割喉巷行将拆迁时,邻居们争先恐后地涌入拆迁办公室,与开发商代表讨价还价。起初傅蝶以为他们急于搬离这条声名不佳的小巷,搬家公司的车队集体到来时,她发觉自己错了。

向生活多年的故居做临别一瞥的目光多少应该带点眷恋,而他们的眼中充满憎恶,这种憎恶赤裸裸地指向他们父女二人。

(为什么在警察调查杀害流浪汉的凶手时,他们竭力为父亲开脱?为什么在父亲洗脱罪名后他们反而嫌弃惧怕父亲?)

“下一站,和平大街,下车的乘客请提前做好准备。”

电子报站器的女声平稳而单调,傅蝶忽然打了个哆嗦。那个猫眼女孩的父亲从割喉巷搬走后,在和平大街开了家小饭店,她死去的那五个同学常在那里聚会。

她知道那家饭店的地址,虽然从未打算光临,但她知道。

五分钟后,傅蝶下了车。她沿着和平大街步行了几百米,看到一个悬挂“酒香不怕巷子深”条幅的巷口,走了进去。

巷子很狭窄,而且还是个死胡同。巷口有三个孩子蹦蹦跳跳地玩着跳格子的游戏,旁边两个边晒太阳边择菜的老太婆在絮絮叨叨到的聊天,她侧身躲开那些竭力保持平衡的孩子,总算找到了那家饭店。

夜来香饭庄,俗得不能再俗的名字。贴着花里胡哨玻璃纸的大门紧闭,黑底金字的牌匾布满灰尘,想必要么是生意惨淡,要么是来这里的客人对整洁并不怎么在意。

傅蝶伸出手推门,刚接触到冰冷的铝合金门框,胳膊滞涩在空中。

我来这里做什么?他们认为是我害死了他们的孩子,我来这里做什么?

她眯起眼睛,一周前,在她慌乱地躲避那辆杀气腾腾冲过来的白色面包车时,依稀看到车门上印有夜来香饭店的字样。

开车撞她的人已经被捕了。这家的女儿死了,父亲进了公安局,剩下的应该只有一个很可能处于歇斯底里状态的母亲。

(我怎么会稀里糊涂的来到这里?难道我的大脑真的问题严重?)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暂停营业。”一个伙计模样的年轻人拎着个菜筐,出现在傅蝶身后,无精打采地对傅蝶说,“请让让。”

傅蝶怔怔地目送他走进饭店,正打算离开,忽然听到饭店里传来声嘶力竭的惨叫。门猛地被推开,那个年轻人面无人色地狂奔而出,把傅蝶撞了个趔趄。

办公室宽敞而空荡,家具的颜色非黑即白。傅蝶坐在角落的椅子上,面无表情。

钱一夫脸色铁青地端详着手中的照片:背景是一间杂乱的屋子,照片正中是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铁锅,一个穿着豆沙色毛衣的人匍匐在锅口,后脑勺凌乱的黑发漂浮在沸水上。

“我们的法医和你的反应差不多。”坐在办公桌对面,年龄和钱一夫相仿的男人说,“真够惨的,喉咙被割开,上半身几乎煮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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