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你是我最后一张地图

文/微小笔

  八期毙稿着实受到了打击。幸好有草姐姐一直在鼓励。突然想去哈尔滨抱抱她~~(草姐姐:食宿自理。我:那还是算了吧。我不是安写意。)于是,九期西北小镇姑娘又爬上来了。

二00六年,因为朋友的一句“想有人每天叮嘱我吃药”便逃课半个月去了成都(实在不是好榜样,不要拍我砖,更不要向我学习)。她因为生病不能走动,故将我拜托给一个拉萨男孩。那个男生那天在我“我带你逛成都”的豪言里成功地被我弄丢了。

儿时的玩伴在十七岁的某天远赴新疆,只为说一声“喜欢”。这些事情纠缠成网,回忆起来都只剩美好。而我一直相信,总有那么一个人,你会有那么一刻想要跟着他走,不需要知道目的地,亦不需要跟随的原因。意义只在于喜欢。

所谓意义,等待的意义,坚持的意义,怀念的意义。一个人旅行的意义。虽然不是文绉绉的人,偶尔也会想想这些高深的东西,只是从来也不明白,更何况是生活的意义。于我,这更是深不可测的东西。可是,十七岁的时候,遇见一个你,于是就决定去奋不顾身地经历一场喜欢。充当什么角色不重要,只要喜欢的你在身边就好,跟着你走似乎是我那个年月里所有的意义。李离如此。安写意如此。苏彻更是如此。而“这个夏天。你是我最后一张地图”这句话。似乎到最后无从追溯应该由谁施与,谁来承受。

[第二十二次见面的时候,本来想说喜欢]

二00八年的夏天,李离最常说的话是,小妞,给爷笑一个,爷带你逛大街去。他说这话的时候,右嘴角轻轻提起,眼睛好看地弯下来,虽然眉毛不至于像《罗马假日》里那个老派克一样动来动去,但是我还是觉得帅呆了。于是,我就乐呵呵屁颠颠地跟在他后面。他每次都叮嘱“不许逃课”,可是每次我翘掉课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又什么都不说了。后来我觉得就是他这样长期的放纵和宠溺给了我时光的错觉。以至于,我于千里之外去靠近他。

好像所有的转校生都应该有传奇的经历,每天异样的眼神几乎要让我以为他们为我特别选派了围观团团长,当他们最终发现这个女生的“行为秀”实在乏善可陈的时候,迅速将目光移向了新来的转校生苏彻,因为不管怎么看,那个安静、眼神清澈明净,每天早上带两罐牛奶的男生都比较有故事。

终于不被关注,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逃课,因为太过平凡就连老师都忽略了你的存在。我坐在那个日本人的卖场前面很乡霸地看着风姿绰约的人群,看着李离从那些精致的面孔里穿越而来,就想起电影《Hilary and Jackie》里Jackie神志不清时,Hilary说的那句 “我们的王子要穿越大河沙漠和草原,前来相见。”

事实上,这只是我和这个二十二岁大男生的第二十二次见面。

李离把一罐牛奶放在我手上,“喏,脱脂的。”然后长腿一伸,坐在我旁边的台阶上,眼睛里全是“下次别这么早”的没睡醒的样子。

他在昨晚的电话里说中午带我去活水公园。可是我怎么能等得到中午呢?对于见他这件事情,我一向是迫不及待的。于是一大早就逃课出来。

“猪哇~~”我发完这个音,立即觉察此言多用于亲密的两个人,我能想象自己迅即红起来的脸,是比记号笔更鲜明的颜色。还好李离并无察觉,他只是怔怔地看着对面不远处太平洋卖场前面的人群。然后他说:“等我一会儿。”海蓝色的T恤在清晨的日光里一片潮湿阴影。他前面的巨大广告牌上Charlize Theron冷艳地仰着头,左手停住的左耳上,钻石的星光打出一片耀眼。是Dior的香水广告。

我趴在华西一家米线店里的时候时间是下午四点半。盆地的日光自千万个光年外奔赴而来,从四格窗里打在苏彻的脸上,男生长而浓密的睫毛在粉白的墙上投影出开合。他端一碗肥肠米线放在我面前,眼神里实在找不到嘲讽之意,“吃完我送你回家。”

“哦。”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筷子,埋头吃起来。中间的一次抬头里我对盯着我吃饭的他说:“谢谢。”

坐在苏彻单车上的我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去思考这个从来没在学校里打过招呼的男生缘何知道我住何方,又怎知我会迷路。

他说,“既然从来不记路,为什么不记得带张地图。”

“不带地图,总会问人吧。”

“钱包是摆设吗?打车回家不会吗?”

……

那天的暮色里,苏彻一直在絮絮叨叨,而我浑浑噩噩地靠着他的肩膀睡过去,城市高楼里折射而来的那些红得不真实的光线打在我周围的银杏树上,晕出光圈。期间他的下巴数次磕到我的脑壳。然后我就疼痛得掉出眼泪。

从南昌到成都,第二十二次见你的时候,我想要告诉你。我喜欢你。——这是几个小时之前,想要对李离说的话。是一句关乎告白的话。

[男生和女生的故事总是重复的]

两个原本无关的人如果要变成擦肩而过却又笑着打招呼的关系,那么他们之间一定发生过类似“谢谢你帮我喊到”、“喏,这是你的钢笔”的故事,最差也有过“同学,麻烦你让一下,我要过去”这样的对话。

因为有送我回家的事情,所以我在课间的八卦广播里特意收听了关于苏彻的那部分。于是我在这个男生转校一个月后才知道他在我的隔壁班,而且已经成功跻身七中王子党。似乎每个十七岁少女的理想国里都住着一位安静、眼神清澈的王子。一个微笑,便倾倒众生。头发泛着光泽的栗色,恰好有几缕遮住眉眼。在众人的惊艳里默然地开出花朵,游离于耳际。

同桌是不甚言谈长相亦普通的寡淡女生,似乎学习很好。话说回来,能进七中的都不会差到哪里去。想到这点,我对安晨文充满了感激。他一直为我选择最好的学校,想来那是一笔昂贵的择校费。

上午放学的时候,她说“能留一下吗?”然后递给我一封信。电邮在三秒中告知对方意图的年代里,我看着它眼睛莫名地被刺到。淡蓝底色里泛着白色花纹,正中间是好看的小楷“苏彻”。

“早上去做操的时候,我看到你们打招呼。”

原来是这样。苏彻在下操拥挤的人群里被推搡到我们身后,毕竟是有过交集的人,所以他出于礼貌地问了一句“中午放学一起回家吗?”这期间发生的巧合是,车子在放进车棚几分钟之后,我因为忘记取锁上的小挂件折返,然后发现两个轮胎都瘪了——最讨厌的恶作剧。经过车棚的苏彻看到了这一幕。

“可是我跟他不同路啊。”她一定以为我早上的笑脸代表了默认。

“呃!怎么会不同路呢?你们不是住在同一个小区吗?”女生的表情是不相信的惊讶,眼神里甚至有轻微的嫉妒神色。

“呃?”住在同一个小区?那么之前我并没有告知他我住哪里,而他成功地带我回家的事情就不那么难解释了。

“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相比于我不知道,她显然更愿意相信我不愿意帮助她,更或者她以为我想私藏他。

——你不知道吗?

——当然不知道。又不是我的王子。你要是问我李离住在哪里。我立马就可以径直走去。除了我自己回家的路线之外,从林荫街到李离家,是我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唯一记清楚的路线。

我终于还是跟苏彻一起回家了。因为他一直等在车棚里,而我也答应同桌帮她做那只鸿雁。我走向苏彻的时候,同桌一直站在不远处,这让我想起《情书》里女孩在车棚等着藤井树,有个女孩子站在旁边言语威胁。只是,我并没有像电影里那样用单车发电让苏彻看卷子,我用眼神示意他,必须立刻马上拆开信来阅读。

苏彻果然像传闻中那样温柔。他并没有耍酷地扔掉信,而是真的拆开来,对待的眼神全是认真。他的侧脸在车棚淡绿色的光线里美好得一塌糊涂。也难怪同桌会那么坚持。可是当我问他女生都写了什么内容的时候他竟然告诉我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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