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我们的半夏青春
怎么说呢,夏禾看起来确实是个很有个性的美女,但这并不代表我就非得对她有意思。那个时候我很清高地这样想。
我还在神游的时候,夏禾已经靠在对面的椅子上对我摆手,“嗨,帅哥,第一次见面,以后请多多关照。”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她眼里似乎有戏谑的神色一闪而过。
杜小晚马上就胳膊肘往外拐,“陆熙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怎么没看出来你帅呢?”
“因为按照你的审美标准,你是美女,我当然就与帅哥无缘了。”
杜小晚气哼哼地不再说话,夏禾好笑地看着我们。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起来像两只小月牙。我想起了奶茶店门口那个明目张胆地嘲笑我的女生,夏禾似乎也在一瞬间看透了我的想法,她的手,慢慢抬起来放到嘴边,只露出一双眼睛。
有时候男生的直觉也是很准的。我想起那天的状况,窘得想拖着杜小晚同归于尽。
罗密欧姗姗来迟,因为据杜小晚说这位林乐言同学已经高三,课余时间不多,本来理论上他是不会再参加这些社团活动的,但杜小晚是谁,是他同一学校同一个小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啊,所以最终杜小晚得逞了。
当这位大神好不容易现身的时候,一个迎面飞来的苹果招呼了他。那本来是杜小晚偷袭准备去上厕所的我的暗器,但是我这么多年的架的确不是白打的,于是侧着头让它飞了过去。没想到大帅哥林乐言成了下一个倒霉蛋。我发誓我没看到他,因为比起他现在捂着左边眼睛的惨状,我宁愿是我的后脑勺挨那么一下。
杜小晚有点傻眼,夏禾看着我,林乐言也许很想哭,我在反思自己的错误占百分之几。
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所有的人回想起我们的第一次会师都会忍不住微笑吧,尽管它有个像闹剧般的开始。
5
林乐言戴了一副墨镜来参加排练。我怀疑墨镜取下来之后就是一个英俊的独眼海盗造型。大概是出于内疚,杜小晚端茶倒水跟前跟后地伺候着,低眉顺眼得像是林乐言的丫鬟。终于林乐言叫住了她,“小晚你不用内疚,我没事的,过两天就好了。”声音温柔得像要滴出水来。杜小晚听到这句话如获大赦,马上就丢下手里的杯子快乐地跑去和夏禾聊天了。
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没什么文学细胞,表演更是连个细胞粒都没有。杜小晚恶狠狠地盯着我的时候,夏禾在旁边小声地提醒我,“该你的台词了。”
我完全不记得自己有什么台词,电光火石间我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于是我趴在呈尸体状的林乐言身上开始痛哭,“少爷!少爷……你醒醒啊……”
“停!!!!!”杜导濒临暴走的边缘。
夏禾说:“陆熙你窜戏了……”
林乐言一针见血:“他是四九上身了。”
是啊,我刚才是梁山伯同学那忠心耿耿的小书僮四九,而不是罗密欧家的无名氏侍童。看来我还是对祖国的文化更有感情啊。
请放过我吧,我只是一个被你强行拉来的群众演员……
杜小晚差点儿没冲上来揍我,被夏禾拉住了。
好吧,我决定严肃一次。
那真是一段最美好的时光。
三个月之后,文化艺术节开幕。我们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也终于排得像模像样。期间导演无数次暴走,罗密欧和朱丽叶无数次笑场,某群众演员无数次遭受暴力行为,戏剧社里参演的其他同志包括道具场务人员估计都从来没有见过我们这么神奇的组合。
演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因为夏禾和林乐言的名字一亮出去,就足以吸引学校大部分花痴男女,更何况他们真的是演得很有水准。而最重要的原因当然还是,群众演员陆熙没有出任何岔子。
罗密欧在台上对朱丽叶爱得死去活来,下了台之后眼睛却一刻都没离开过杜小晚。
6
庆祝会当然是要开的,流程是喝茶—吃饭—唱歌。进行到最后一项时,有些微妙的东西渐渐变得明晰。
杜小晚伸手就要了两打啤酒,我们阻拦都来不及,于是就随着她去了。
能和最好的朋友喝酒,唱歌。那个时候真的很快乐,甚至觉得幸福。到最后我们都喝得有点醉了。
杜小晚大吼大叫地荼毒众人的耳朵,我冒着生命危险去抢麦克风。毕竟对她来说这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是很值得高兴,所以我的动作也很温柔。杜小晚拉着我的袖子嚷嚷:“陆熙来陪我唱歌!”我好脾气地应着她:“好好,唱完这首我们去喝酒。”
我的音乐细胞和我的文学表演细胞一样发育不良,再加上一个喝高了的杜小晚,一首《小酒窝》被我们唱得鬼哭狼嚎。
终于杜小晚折腾累了,我也可以歇口气了。
林乐言的声音很好听,他唱歌的时候眼神毫不掩饰地停在杜小晚身上,而当事人已经靠在沙发上呈半睡眠状态。他走到杜小晚身边坐下,让她的头轻轻地靠在自己肩上,然后自己也闭上了眼睛。我盯着墙上的大屏幕,假装没有看到。
在快要睡着的时候,我听到房间里有人开始唱歌,是五月天的《温柔》。
努力地睁开眼睛,看到夏禾坐在屏幕前。她背对着我们,专注地看着歌词,一字一句地唱出来。
“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为什么我的心,明明是想靠近却孤单到黎明。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为什么我的心,那爱情的绚丽总是在孤单里。再把我的最好的爱给你。”
她对着麦克风说,我们四个人永远在一起吧。没有人回答她。大家都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我想起她微笑时好看的眼睛,可是现在那个映在画面上的侧脸,让我的心也跟着悲伤起来。
7
我和杜小晚已经认识了很多年。她还在大院的时候,我们两家是门对门的邻居。
杜小晚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表现出了霸道暴力的性格,院子里零岁以上十岁以下的男女小朋友没有一个没受过她的欺负。这样讨人厌的小孩,和她整天混在一起的我,当然也不是什么惹人喜欢的小朋友。凡是有人对我们说出“没有爸爸”、“男人婆”这两个敏感词组,那他的下场绝对是满地找牙。小孩子都有小小的自尊,只不过我们选择了用武力来维护。
如果那时候有人在傍晚时路过我们家门口,就会听到两扇门里同时传出来的大人的训斥声和小孩子故作凄厉的哭声,每天和电视里的八点档一样准时。那是我在挨揍,杜小晚在挨骂,原因都只有一个——欺负同学。
到现在我都想不通为什么会和杜小晚成为好朋友,明明院子里有那么多可爱文静的小女孩。不可能是屈服于她的暴力,因为到后来欺负别人的时候根本不用杜小晚亲自动手,全由我自觉地代劳了。那个时候我已经模模糊糊地觉得,女孩子整天拳打脚踢的不好,所以打架这种事,我来做就好了。
那些都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后来杜小晚的爸爸做生意赚了很多钱,在初二那年,他们家从城东搬到城西,从大院搬到了富人区。
我们还是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上课,所以搬家似乎也没有留下多少影响。只是假期相处的时间变少了,可是这也正常,我们都在慢慢长大,总会有各自不同的空间。
而林乐言的出现,突然让这些空间之间的距离感变得明显起来。
其实那天的庆祝会还有后文。我们唱完歌出来已经是深夜了,站在门口吹了夜风都变得清醒了些。
林乐言接了个电话之后对我们说:“我家的车就在附近,等下让司机送我们回去吧。”
夏禾淡淡地说:“我离这里很近,走回去就可以了。”
城东到城西,有钱也不能这么浪费油啊。“我送夏禾回去然后再打车就可以了。”我体贴的提议并未得到杜小晚的理解,她似乎白了我一眼。
林乐言家的车说明他家里确实很有钱,司机下来打开车门,杜小晚乖乖地坐了进去,到最后车子开动的时候都没看见她有任何反应,只有林乐言隔着车窗礼貌地和我们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