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如韵年华里倾尽天下的人

文/林落迦

  “所以吧,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怎么着不算是活?能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又有什么所谓?装疯卖傻一辈子,人家照样觉得你活得光鲜靓丽!”哥们安息装得挺深沉地蹲在角落里抒发感慨。

我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笑骂:“安息去吧你!”

关于安息的名字一直是我们这群人的笑料。听闻他老妈一直对“息”这个字情有独钟,早在少女时期就下定决心一定要给自己的孩子取这么个名,却千算万算算不到自己的丈夫会姓安。

本来还想和他再调侃一番的,但一看时间,居然已经快要五点半了,谈笑歌也该放学了。于是也顾不得安息了,我拔腿就向原川中学跑去。

没想到刚到学校大门就碰到了班主任灭绝师太,冲过来就直接拧我的耳朵,怒吼:“说!今天下午逃课去做什么了?”我双手举起做投降状,师太这才放开我可怜的耳朵。我嬉皮笑脸地冲着师太乐,“姐姐,一个下午不见,又漂亮了很多哦。”

师太才三十多岁,对容貌和年龄有着非同一般的执著。我这一声“姐姐”可算是喊到她心坎里去了,当即脸上流露出喜色,无限娇羞地一甩头发,留下一句“今天晚上给我写份五千字的检查,明天一早交上来”便风姿绰约地走了。

我捧着自己饱受摧残的心肝,一转身就看到谈笑歌已经走到大门口了,赶紧跑过去,殷勤地想帮她提书包。她不动声色地躲开我的手,冷笑着嘲讽我:“班主任都成你姐姐了,那我们是不是也该叫你叔叔了?”她从来都是这样,嘲讽人的时候总这么毒。

我笑着摸了摸鼻子,装作不在意,跟在她的后面继续扮奴才。

过马路时,我条件反射地伸手去拉她。她一把甩开我的手,我也恼了,一把将手拍在她的肩膀上。她今天穿的依旧是白色的衣服,我这一巴掌拍上去,立竿见影地印出了灰色的手掌印子。

谈笑歌看着肩膀上的那一团灰色,气得都快抖成一发动机了,狠狠地将我一推,飞快地跑掉了。我撇撇嘴,心里道,至于吗?又不是洗不干净。

我本来是想追上去的,但后来又想,追上去做什么?再被她讽刺一下?没劲,真的。我抬起头看了看阴沉沉的天空,突然想起我第一次看见谈笑歌的样子。

那时我家太上皇和她家当家的都是政府官员,一个机关里的,因此也就走得比较近。

有一次我家太上皇非要拉着我去她家拜访,我本来不想去的,但那时候小,敌不过我家太上皇的武力,于是心不甘情不愿地黑着脸去了。

我刚跨进她家大门,就见一粉雕玉琢的瓷娃娃提着两双拖鞋门童似的站在那里,见到我家太上皇,甜甜一笑:“叔叔,换鞋。”太上皇当场就激动了,直摸着那小孩的脸夸真乖,然后换上拖鞋和她爸进客厅商讨革命去了。

我心痒难耐,正想将就着换上那小孩递过来的超恶心粉红拖鞋,然后也摸摸她红扑扑的脸蛋夸奖一番的,但小孩接下来的一番行为让我如被雷击般僵在原地。她用脚将太上皇的皮鞋踢到一边,掩住鼻子,嫌弃地丢出一句:“真脏!”

我当时就怒了,这是在骂谁呢?就算我家太上皇的皮鞋真的很脏,你也没必要当着他儿子的面毫不客气地揭露出来吧?你骂我爸脏就是在骂我脏!

我十分潇洒地将那双粉红色拖鞋扔到角落里,踩着我那双灰扑扑的球鞋登堂入室!

在客厅的时候,谈笑歌一直用愤恨的眼神密切关注我的一举一动。我想要不是碍着她父母在场,她真能戴上手套就扑过来,像捏老鼠那样把我捏起来丢到外面去。

后来她爸叫她带我去她房间玩。我对女孩子粉红色的屋子不感兴趣,但在看到她惊惧交加的表情后,立马改变主意,打着欢地向楼上她的房间扑去。她站在门口,如临大敌地与我对峙良久,强硬地要求我一定要换上拖鞋,进去后也不可以乱动她的东西。我嘴上答应得好好的,但她一开门,立马什么也不顾了,欢呼着扑进去,直接摔在她的公主床上,扯过被子打滚。她的表情像是吞了只苍蝇,尖叫一声,随手捞起一瓶空气清新剂就铺头盖脸地往我脑门上喷。我抱头鼠窜,再也不敢去挑战她的洁癖。

直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那瓶清洁剂是茉莉味的,直接导致了我现在只要一闻到茉莉的花香,立马就恶心犯吐。

对那小丫头的第一印象虽然深刻,但并不良好啊,因此也就谈不上什么一见钟情吧。可我怎么还是陷进去了呢?是我疯了还是这世界疯了?

好吧,我承认,大概是我疯了。因为在回忆起如此惨绝人寰的往事之后,我竟然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去找谈笑歌,我觉得我真愧对列祖列宗。

来到谈笑歌家楼下时,正看到谈笑歌在阳台上晾衣服,就是今天傍晚被我印上手掌的那件白衣服。她这动作可真够快的。

这是一栋老式民居,自然不是她家以前的那种高级公寓。她爸前几年因为受贿的原因被革了职,现在还在监狱里待着呢。自小就过着千金小姐的生活,现在一下子被拉了下来做平民百姓,一时适应不了,所以她现在脾气这么刁钻也算是找到病因了。

我在下面大喊她的名字,并扯出大大的笑脸,拼命地招手。

她看了我很久,最终还是不情不愿地下了楼,硬邦邦地问我做什么。我嬉皮笑脸地胡扯:“没做什么,就是觉得应该过来给大小姐你请安。”

她脸色一变,恶狠狠地盯着我:“敢情你是特意过来讽刺我的?”

我真想抽自己一嘴巴,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连忙谄媚道:“小的不敢,就是奢望您能给小的一个面子,让小的有机会请您喝水。”说着还偷偷观察她的表情。她的表情算是缓和下来了,优雅地一挥手,我立马得令,奴才似的在前面开路。

刚进那家肯德基,我就有一种悲怆的心情。真的,你说,老天是不是玩我啊,谈笑歌好不容易赏脸让我请她喝水,结果一进门就看到谈笑歌的前任男朋友,并且还是和一女的在那里相谈甚欢!

我把迈进去的那只脚又缩出来,回头小心翼翼地对谈笑歌赔笑,说要不我们换一家?

谈笑歌推开我,直接进去了。到柜台那里点完餐后,又到前任男友那桌前,优雅地点头微笑,算是打招呼,还不忘夸奖那女孩:“这是你新女朋友吧?真挺漂亮的。”

前男友僵硬地笑着,我在一边笑得差点抽过去。也许这也是我喜欢谈笑歌的一个原因吧,无论什么时候都是骄傲的,无论什么问题从来都没有想过要逃避。

谈笑歌端坐着喝可乐的时候,我有点黑线,又不是在高级咖啡厅喝咖啡,这么好的用餐礼仪表现给谁看呢?当然,我没那个胆说出去,眼珠一转,我冲她乐,“怎么着我也算是比你前任那位帅吧?”

她皱皱眉头,我知道她其实很想冲我翻白眼,但碍着这是公共场合,只是轻蔑地冷哼了一声。我当她没有反驳就算是承认了,于是奸笑着又说:“要不要待会儿挽着我的手,到他面前去炫耀一下?”

她似乎被我这话刺激到,一口气没喘匀被可乐呛到,调整了许久才用那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我。我心下委屈,辩驳道:“言情小说里不都这么写的吗?”

她不再说话,专心地吃东西,吃完后,才终于开口:“我说苏慕,你脑袋该不是被驴踢了吧?”我还没来得及反驳呢,她已经起身,给我使了个眼色,叫我跟上。经过前任男友身边时,还优雅而有礼貌地向他告别。我注意到她前任一直用雾蒙蒙的眼神将她送到门外。我歪着嘴笑,对前面的谈笑歌笑说:“当初好像是他甩了你吧?就你们家出事那会儿。可我刚才觉得那男的看你的眼神怎么看怎么不对呢,该不是在谋算着怎么把你追回去吧?”

“如果是这样那就再好不过了。”她回头,难得地冲我露齿一笑,“等本小姐把他迷得神魂颠倒后,再一脚把他踹开,让他知道从来都只有本小姐甩别人的份儿!他敢甩我,就等着怎么凄惨怎么死吧!”

我抖一抖胳膊,抖掉一地的鸡皮疙瘩,但还是觉得阴森森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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