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芒散尽又经年
文/龟心似贱
Beam one
从美甲店出来,我两手大大张开举在眼前,对着上面十只活灵活现的瓢虫啧啧称赞,心满意足,身边的桐晓却突然杀风景地来了一句:“你们家南嘉的生日礼物买了没?”
世界突然就昏暗了,我泄气地放下手,白了桐晓一眼:“说什么呐,谁是我们家的?”
桐晓撞了我肩膀一下,拎出一副说相声的架势:“哎呦呵,能耐了你,跟南嘉生气啦?”
“别瞎猜!”我没好气地回了一句,“谁稀罕跟他生气,我忙着呢。”说着,就奔向一旁的饰品店,琢磨着再败一对小耳钉。
桐晓跟过来,成心不让我清净,还在意犹未尽地絮叨:“怎么当人家女朋友的,光顾着自己臭美。”
我被呛了一下:“谁是他女朋友,你今天话真多!”话说完又狠瞪了她一眼,意思是“你再啰嗦一句试试看”。
桐小姐终于噤声,可没过多久又在一边小声嘟囔:“这孩子太不负责任了,这不是始乱终弃嘛不是……”
我一股血气自丹田出发,途经任督二脉直达头顶,但终于没有爆发出来,只在心底对桐晓冷哼:“老子被迫从了南嘉那混蛋,还不是让你小妞给逼的!”
对,就是你桐晓,还有萧里。你们家的,萧里。
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我把四十八一盘的澳洲肥牛烤得滋啦滋啦,嚼得稀烂稀烂。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能用什么态度面对坐在我对面柔情蜜意的两个“畜生”。
此刻,“畜生”萧里正在给桐晓倒花生露,“畜生”桐晓正在往萧里的碟子里夹海带丝。两人均面带微笑,气氛温馨荡漾。
我嘴里的澳肥已经辨不出滋味,只能吞花椒一般地下咽。
我对自己说,挺住,一定要挺住。不管眼前的画面多么让人扭曲,也不能掉链子。
就当是林志玲仪态优雅地走完台步,裙子一掀支出一只腿——是一只布满腿毛的腿。
就当是林志玲娇滴滴地微笑过后,忽然说了句:“他NN的,老娘饿了。”
就当是林志玲穿了套解放前的军装,回头大喊了一句:“姐妹们,冲啊!”
……对不起志玲姐姐,请原谅我的扭曲跟抽搐,我只能靠假想您老人家来缓解。或许是我还不够伟大,否则,我就不会在眉开眼笑祝福眼前这两个人百年好合幸福美满之后,心底还残存着无比阴暗的嫉妒与不舍。
不过最终,我还是没忍住,在心酸泛滥前筷子一拍结束饭局,风风火火冲出烤肉店嚷着给南嘉买礼物,街对面随便冲进一家店,眼睛一扫,选了件巨娘炮的粉色衬衫,一边付款一边让店员给我包进礼物盒,又塞进一张小卡片,上面是我亲笔题字:“你是我的小粉红。”
跟在后头的萧里跟桐晓不约而同搓着胳膊,又异口同声道了一句:“好肉麻。”
我回头,看着他们俩肩并肩站在那儿,那外型那气质,你还别说,这俩小王八蛋还挺般配。
Beam two
我不只一次地想过,要是换成我跟萧里肩并肩站在一起,会是个什么样的画面。
看看自己,虽然没有桐晓好看,但也不差。就是,古怪了点,一头乱发,身材没凹没凸,当然也没肌肉,只一身排骨而已……当然,我自我感觉还是很良好的,也总拿中性美标榜自己的时尚度,可直到某天我跟萧里走在一起被人误认为俩大老爷们,跟桐晓在一起被误认为一男一女,才有所领悟,一个女生,还是要走内在男人化,外在女人化的路才是正途。但很明显,我走反了。
可是,回想当初,先认识萧里的人是我呀!唉,是哪个王八蛋说的,爱情这玩意是不分先来后到的?这句话真他大爷的真理!
不过,我恐怕这辈子都忘不掉跟萧里相识的场景,绝对刺激,跟007似的。
前面说了,我的路线走反了,外在男性化,于是脾气有点野。十六岁生日时磨着我爸给我买了一辆摩托,偷偷摸摸就骑到路上,一开始还挺乐呵的,还腾出手给桐晓打了个电话,说一会儿接她兜风。可挂了电话才发现大事不妙,这玩意打着了火就能骑走,可是怎么熄火我就不会了,眼看着速度越来越快,我心慌意乱把车骑得那叫一个惊险,手脚越来越不听使唤,险些撞了车。因为害怕,我大喊着救命,任凭车子横冲直撞,眼看着再不刹车就要冲到护栏上,我眼睛一闭,吓得大声尖叫……
不过,意料中的惨剧并未酿成,在我闭上眼睛以为一切尘埃落定大势已去的时候,忽然听到旁边一阵悦耳的声响,那是赛车道上才听得到的机车声,匀劲沉稳,暗藏底气。那声音跃过我开到前面,我忍不住睁开眼,看到一车一人已经横在我前方不足十米处,戴着头盔的车手,用身躯挡在我即将冲撞的栏杆前面。
刹那间,我脑子里空白一片,所有电影里上演过的经典情节一波接一波地涌上眼前,眼前的车手如同邦德的化身,让我忘掉了恐惧惊慌,任凭自己连人带车朝他撞了过去——
全世界都是破碎的声音。
碎玻璃、碎铁片、碎石子、碎天空、碎云彩……甚至骨头跟每一个毛孔都碎掉了,断裂的声音噼里啪啦响成一团,接着又归于平静,好像所有生物都静止无息。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旋地转的感觉终于过去,浓重的呼吸声传入耳膜,那是我跟萧里的挣扎,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张挺括不羁的面容,龇牙咧嘴地对着我说:“老子腿断了!”
即使是现在,我也没办法回想当初我们俩,以及两个摩托,是以怎样的方式躺倒在一起的。我只知道,火速赶来的交警同志用了二十分钟才从已经走形的摩托中分离出我们的身体——真庆幸,机车的某个零件没有嵌入他的肋骨或者我的心脏里。事实上,我们的任何一处皮肤都没有摩托车的残骸。
我激动得快要哭了,不管不顾地扑过去抱住了萧里,我的恩人。我甚至失去了语言能力,只能反复不断地重复两个字:“谢谢、谢谢、谢谢……”
但是,萧里却没有流露出半分死后余生的庆幸,他的脸色始终很不好看,后来我才知道,他的腿受伤了,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当时我们俩都以为他的腿会瘸掉。
当时我绝对高尚,看着他被送进急救室,我一边在门外徘徊一边下定决心:“他瘸了我就以身相许!”
萧里后来知道了我这个想法,非常不以为然,回给我十个字:“你想多了,我坚决不同意。”
Beam three
我确实想多了,忐忑不安守在病房外面的时候,天马行空甚至想到要是他出院了不好找工作,就让他进我爸那个破公司,让我爸给他安排在某个破部门当个破经理什么的,反正我爸手底下五六百号破员工,不差他一个瘸腿的。
只是,当医生从急救室走出来的时候,白衣天使很简洁明了地说了句:外伤,失血过多。
于是,我们两辆摩托相撞,一个胳膊擦点皮,一个失血过多,都活得好好的,实在是个奇迹。
奇迹到,我们市的报纸头条上都登了,标题特醒目:《花季少男少女机车互撞,如此决绝为哪般?》
我怀疑撰写新闻的记者以前在《知音》待过。
不过,萧里没瘸,却昏了几天几夜。出于愧疚和以身相许未遂等复杂心理,我在病床前守了他几天几夜。
再后来,他神志清醒,我爸我妈纷纷赶来答谢恩公,桐晓也来了,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萧里刚醒那会儿,我却因为连日奔波体力不支疲惫不堪,桐晓特仗义地挺身而出,帮我照顾萧里——我认为,一切症结就在于,她替我照顾萧里的那几天。
试想啊,当从昏迷中醒来的萧里,身体极度虚弱,精神极度空虚的时候,看见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在眼前晃悠,这个姑娘的存在意味着什么?
那是祖国母亲般的亲切与慈爱呀!孱弱凄凉的萧里如同走失的流浪儿,见了亲娘,还不立刻痛哭流涕扑到她怀里!
更何况,桐晓的美貌可不是一般级别。尖嘴猴腮的小脸只有巴掌大,眼睛却能跟牛眼媲美,小鼻子小嘴,再加一脸粉白,放古代那就是一祸国殃民的祸水!放现代也是美艳惊人,无可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