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时光寂静如海

 

他们明明手牵手走过了荆棘走过了泥泞走过了坎坷走过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路,好不容易,不好容易才见到了彩虹,他竟然放开了她的手。

“胡桃,胡桃。”

他在深夜里呼唤她的名字。

他在没有雪的日子里,一遍遍的,呼唤她的名字。

【12】

胡桃离开后的第三年,林向屿出差去北京,正好赶上本科大学校庆,他在那里遇见了韩予笑。两个人随意地聊着彼此的近况,他们都已成家立业,当初的爱早已过了保质期,在林向屿起身准备告辞的时候,韩予笑忽然开口问:“胡桃呢?你们没有在一起?”

忙忙碌碌的这几年,胡桃仿佛只是一个影子,在他烈火鼎盛的生活里越来越淡,偶尔想起,林向屿只觉得肋骨隐隐作疼,一阵一阵,让他无法呼吸,所以不如不再怀念,对自己好一点。

“我和她……”他想了想,搜肠刮肚,还是找不到一个贴切的词语,只好抱歉地笑笑,“我找不到她了。”

韩予笑抬起头惊讶地说:“你……”

她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开口,因为眼前这个西装革令依旧潇洒英俊的男子,明明还在微笑,眼眶的泪水竟毫无预兆地跌落下来。

一滴两滴,啪嗒啪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跌碎在他们并肩走过的日日夜夜上,跌碎在胡桃心底一声声殷切的呼唤上,跌碎在那些爱而不得的年华上,跌碎在他从此以后,只能靠着回忆奄奄一息的痛苦上,除了胡桃,再也没有人能够懂得这样的慈悲。

他和她纠缠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却终于这样褪了色。

从此以后,他们只是相亲相爱的陌生人。

她未向他说再见,此生便真的再也不见。他难过得无法呼吸,就像一条濒死的鱼,如此情深,到了最后他竟然不知道她身在何方,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流泪?

——我不会。

我会随你而去。

她在他的生命里呆了十五年。十五年来,她戴他送的发夹,将他的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带着她奔跑过大雨倾盆的街,站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回去看她。他们喝过同一瓶水,通过或长或短的信,他发着高烧依然能背出她的电话,她帮他将衣袖妥帖地挽起,他们在KTV昏暗的灯光下对唱过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为她买了双高跟鞋,她会做他所有爱吃的菜。

高中的时候他们一起看过一场电影,情节早已模糊,他只记得其中有句台词,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爱就不必说抱歉)

她曾经从身后紧紧将他抱住,泪水浸湿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气,久了,久了,竟然忘记了是在呼吸。

忘记了我爱你这句话本身,就是要用一生来诠释。

他闭上眼睛,他看到十五岁的胡桃,她穿着颜色鲜亮的裙子坐在天台的护栏上,她双腿在高空中漫不经心的荡着,她转过头来,笑着对他说:“你知道吗,我可以一生只做一件事情。”

我一直在寻找生命的意义,直到遇见了你。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朝暮最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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