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不老,为雪白头(下)

对我来说,他是个麻烦。这一点,从一开始我就清楚无比,我不能想象,如果爱上他,我会陷入怎样万劫不复的境地,而我说过,我已经过了那种相信只要有爱就可以在一起的年纪。

比那更早之前,我的心就开始苍老了。

但当他这么坐在我面前,按摩着我僵硬的小腿,微抿着嘴角带着浅浅笑意对我说,“或许你不喜欢我,是因为我们的一开始就不美好,那现在呢,我来重新认识你。”他说着朝我微微颔首,清澈的眼眸泛着光亮——

“你好,我叫曾皙。你呢?”

F

五月初。

梅雨天气在这个清晨戛然而止,有雨滴从我窗前的榉树叶子上坠落下来,一截彩虹挂在远处的房檐上,我翻个身从矮床上爬起来,换上衣服下楼时,朱阿姨已经做好了早点,一杯蜂蜜茶,几片现烤的苏格兰小饼,录音机里放着的古老磁带上唱着我听不懂的外文歌,她告诉我那首歌的名字叫《The Rose》,后来在安新街的小酒馆里我也听到了那首歌,被一个留着长发和络腮胡的男人唱得婉转动听,那首歌翻译成中文有一段是这样的:

你也许会认为,自己不够强大不够幸运,无法得到独一无二的爱,但是请记住,在严冬的积雪之下,正有一棵期待阳光的种子,当春天来临的时候,它会绽放成一朵玫瑰。

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我正拎着一包并不算很重的衣服走在去闹市区的路上,那天的工作量很少,下午还没结束我和朱阿姨就都忙完了,她摆弄起自己种的那些香料,我则坐在门口晒着太阳,我问她还有没有什么要做的,她想了想,走进屋子里,拎出打包好的那些衣服来,“如果不麻烦的话,把这些送到店里吧。”

虽然手机上显示的是莫云希的号码,但是打电话的却是一个男人,“莫云希是你的朋友吧。”他拔高的声调听起来有一点儿气急败坏。

“是。”我说。

“你最好现在来把她带走,不然我们就把她扔出去!”

“她在哪儿?”虽然对方并没说清究竟发生了什么,用脑子想也知道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儿。

我问清了地址,用口袋里仅有的一点儿钱打车去了那儿,那整条街几乎都是各种小酒馆,招牌做得大幅又夸张,这是属于夜生活的街道,白天里就像冬眠的熊一样寂静。

我找到那间挂着兔子招牌的酒馆,一个穿着黑T恤,梳着小辫的胖男人一脸不耐烦的喊我进去,指着一张斜靠在墙上的桌子给我看,穿着短裤的莫云希就趴在上面,手臂耷拉下来。

“她喝多了。”男人皱着眉头对我补了一句。“酒钱还没给。”

“对不起,我没有带额外的钱来。”我面露难色。

他挥挥手,“算了,赶紧带她走吧,真不让人清静。”

那天下午,莫云希原本是和一个追求她的小男生出去约会的,但在那安静的小酒馆里,她十分不凑巧的碰见了她从前的男朋友,他坐在房间内侧的柱子旁,同一个短头发的女生在一起,莫云希竭力让自己镇静下来,最后还是决定不能便宜那个混账,于是她走过去,拿酒泼了他的眼睛,还狠狠踹了他的下身,他扬手甩了她一巴掌,于是她整个人彻底爆发出来,在他脸上几乎抓出一个山海图来,最后被那胖店主拦腰抱住,甩到一侧的椅子上,那男人趁机溜走了,同她约会的男生也因为目睹了莫云希爆发的样子而不知什么时候跑开了。

我再三向老板道歉,把莫云希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就这么有些费力地拖着她走出小酒吧,两个人转过巷口,我将她放在站牌的靠椅上拦起出租车时,却被她伸手拽住了。

她坐在那儿,晃着小腿,望着我的眼睛清沥沥的,根本没有一点儿醉意。

“如果不假装醉酒的话,会很麻烦。”她冲我吐吐舌头,眼睛里却忽然蒙了一层雾气,“不过如果再遇见那家伙,还想狠狠打他一顿。”

“要是没事儿了的话,我先把这些衣服送到朱阿姨的店里了,你自己坐公交车行吗?”我背对着她说道。

“行。”

“那我走了。”我仍然没回头,加快脚步向不远处的另一个站牌走去,那一刻,我感觉我的身子抖得像筛子一样。

G

我好像看见林律治了。

就在我扛着莫云希的一只胳膊撑着她走出酒吧时。

他的头发长了一些,烫了自然的微卷,染着有些深沉的栗色,一双眼睛露出有些倦怠的神情,穿着宝石蓝短袖的他就那么晃荡着走过我身边,他更加瘦了,脸颊的轮廓更加明晰,似刀削般,带着坚硬的棱角。

我确定他看到我了,但他的目光没在我身上停留一秒,而是径自走了过去。

有那么一瞬间,我像被丢上岸的深海鱼类,几乎不能呼吸,但很快,我镇定下来,握着莫云希的手用了些力气,我就那么若无其事的走出那扇门,再走出那条街。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只是一个长得比较像他的陌生人,我在心里这么对自己说。

但那天夜里,我失眠了。我躺在矮床上,看着玻璃罐里发着光的两个萤火虫,它们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且已经超过了十天,法布尔的《昆虫记》里说,萤火虫有两年的寿命,可作为成虫期的美丽岁月却只有两周时间,这意味着,它们现在已经濒临死亡的边缘了。

“那是什么?”我想起幼年的自己曾经指着电视剧里围绕着男女主角身边的发光东西问林律治。

“萤火虫呀。”他伏在桌子上写着作业,抬起头瞄了一眼电视,“梅格没见过吗?”

“嗯。”

第二天放学之后很久他才回来,膝盖蹭破了一块,原本白皙的脸也粘上了泥巴,手里拿着的塑料袋却一闪一闪的泛着光,“喏。”他大喇喇的递到我面前,“是萤火虫呐。”

为这,他被林老头狠狠教训了一顿,为了找到那萤火虫,他跑去了离学校还有一段距离的长满荒草的工地上,要是出事儿了怎么办,遇到危险怎么办,林老头涨红了脸。

“下次不敢了。”林律治乖乖伸出手心来被他狠狠敲了几下,转过头却偷偷朝我吐了下舌头,但那些萤火虫在下一个黑夜到来之前,就陆续的死去了。

忽然的,我很想将这装在玻璃罐里的萤火虫拿给林律治看看。

我瞄了眼挂在墙壁上的钟,已经十一点多了,我从床上坐起来,穿上我的短裤和衬衫,月光洒在阶梯上,我拎着鞋子光脚走下楼梯,口袋里掖着装着萤火虫的玻璃罐。

确定朱阿姨还在睡觉,我才走到门前,拽开木门,再转一下开关,在我关上门的时候将它反锁上,朱阿姨管我吃住,这个月初还给了我一个月的工钱,不算多,但支付我所做的那些已绰绰有余了,我没有花钱的地方,就一直将它们压在矮床底下,那天夜里,我把它们全都装在了身上。

我走出街口,在路边站了好久才拦到一辆出租车,站在路边时,我的腿一直在发抖,因为夜凉,当然,还有紧张。

当我到达下午去过的那条街时,已经过了午夜,那条街看起来却五彩斑斓,各种音乐交叠在一起,显得十分热闹,我抱着手臂快步像那个酒馆走去,途径一两个醉酒打晃的人。

我一直在脑袋里想,我该和他说些什么才不显得傻气而突兀,但这担心显得有些多余,因为进去之后我并没有看到他,里面挤满了人,我却没有看到他。

抱着罐子的我站在那些新潮的年轻人中间显得很奇怪,就在我想要不要就这样离开时,我看到他从后台走过来,一直坐到有人唱歌的小舞台下面。

“林律治。”我想了很多开场白,脱口而出的却只有这三个字。

他仰头看着我,像看着一个陌生人,眼里带着轻薄而冷漠的光。

“你认错人了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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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裹着毯子,将身子缩成一团,天已经蒙蒙亮了,透过被子的缝隙我看到榉树墨绿的叶子,然后便听到“哒啦”的声响,像是什么东西敲在玻璃窗上,我翻个身,勉强睁开眼,就看见下面站着的曾皙,他向后退几步,动作夸张的给我比划起手势来,我使劲儿揉了揉眼睛,掀开被子,光着脚走下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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