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不老,为雪白头(下)

我拉开别着的木门,脚踩在落了露水的石板上,隔着那几米距离望着他,“你干什么?”

“喏,那天你在小湖边要找的。”他将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两个缩进壳里的水蜗牛来。

“我不要了。”

“嘿,朋友可是应该要表示友好的呀。”他嘴角一牵,露出颇为委屈的神情。

我想我大概永远不会知道曾皙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是和我逻辑思维完全不同的生物,我甚至怀疑在他的世界里是否有悲伤这样东西的存在,说实话,在我心里,他就是那种从小就被保护得很好的孩子,什么事情在他的想法里都非常简单,他没吃过苦,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世界就是一切皆有可能。

他之所以会喜欢我,或许只是新鲜而已,在他那种玻璃罐似的人生中,大概从没遇见过像我这样颠沛流离的女生,他只是潜意识里觉得自己能够将我拯救罢了。

真的,我一直自作聪明地这样以为着:不需要多久,他就会放弃对我的喜欢,毕竟对于他来说,这世界上还有许多精彩的东西,他没必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可是,我似乎错了。

他出乎我意料地坚持写了一年八个月的信给我,像狗仔队一样踊跃出现在我生活周围,甚至像小孩子扮家家酒一样神经兮兮地要重新认识我。

“你好,我叫曾皙,你呢?”

那一刻,他眼眸里闪着的光亮,让我有点儿想哭。

我没说话,也没看他,觉得腿不抽筋了,坚持从地上站了起来,踉跄了两步,终于走稳了,于是就那么不回头的走了。

我简直快爱上他了,那感觉不知为何,让我特别的绝望。

那天他跟在我身后,一直走到苍凉街,看着我走进朱阿姨的房子,我一口气跑上阁楼,看到他站在榉树的对街,朝我挥手,天已经暗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却觉得,他嘴角似乎是挂着笑意的。

现在,他就站在我对面,摊开的手掌里卧着两只水蜗牛。

“拿去吧,给你的萤火虫吃。”

“萤火虫已经死了。”我压低的声音像是从胸腔发出,震的我胸口一疼,说完,我转个身,木门在身后撞上发出钝钝一响,我低下头快步向楼上走去。

朱阿姨做好早点时,我已经换好衣服绷着脸坐在了桌子前。

“那个人,是你朋友?”她目光瞥向窗外,“在那里坐一个早晨了。”

虽然这么说,可是朱阿姨的神情间却没有一点儿八卦或者嫌恶的神情,我只是“唔”了一声。

“去看看他吧,有什么话就讲清楚嘛。”

我走出去,将玻璃罐摊在他眼前,手一松,罐子就碎裂在地上,里面的萤火虫尸体坠落出来,看起来十分寂寞。

忽然的,我就哭了。

“朋友在这时候是不是要给一个安慰的拥抱。”我哭着对曾皙说。

他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轻的,暖暖的。

我不知道我会有那么多眼泪,怎么也止不住,好像我隐忍许久的悲伤,终于在这一刻找到了出路,我的头抵着他的胸口,用力再用力。

I

我开始经常去安新街的那间小酒吧,从苍凉街到那里,坐直达公交车只要二十分钟,我对朱阿姨撒谎说自己去找莫云希,除此之外,我完全找不到其他借口,而实际上,我只去找了她一次,还是朱阿姨叫我过去的。

从少管所出来之后,17岁的莫云希在批发市场找到了一份卖衣服的工作,那里年轻女孩儿很多,老板包吃包住,她同另外三个长她一两岁年纪的女孩儿住在一间小屋子里,但她们大都有男朋友,很少住在宿舍,那间屋子说到底就只有莫云希一个人在住而已。

从我把装醉的莫云希从小酒馆里拖出来之后,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我没见到她,她也没再给朱阿姨送来待加工的衣服,朱阿姨给她打了几个电话,但她的手机一直是无人接听的状态,“会不会有什么事儿?”朱阿姨握着听筒的手背绷起青筋,她显得有点儿紧张,但我并没想太多,只觉得她或许是把手机忘在了哪儿,或者正在外面很吵所以没有听见,那段时间有几个男生在追她,她送东西过来同我们一起吃饭时挨在桌子边悄悄对我说。“不过,我觉得他们都太幼稚了。”她咬着甜饼用一种故作成熟的口吻对我说道。

“不然梅格去看看她吧。”朱阿姨望着我说,“之前你不是和小希去过她的宿舍了吗?”

“嗯。”我点点头,把缝纫机上面的碎布收拾好就走出门去。

但莫云希并不在宿舍,我摁了许多次门铃,里面显得十分安静,悠长的回廊里就只有我自己来回轻踱的脚步声,如果我回去对朱阿姨说没有找到莫云希,她一定会更加担心,朱阿姨脸上那种忧心的神色,简直像一个为女儿操心的妈妈,我想着只好坐在台阶上,守株待兔似的等起莫云希来。

回廊里彻底暗下来时,楼梯间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

“哎,是梅格啊,吓死我了。”莫云希跑上台阶的脚步顿在那儿,身子前倾,像是要扑倒在我面前。

“你去哪儿了?朱阿姨今天还等着你送货呢。”

“啊,我打电话给她说,今天我不舒服。”

“你这是不舒服的样子吗?”

“嘘——”她喘着气,双手撑在自己的膝盖上,“梅格你不要告诉她,这是我们的秘密怎么样?”

“可你去哪儿了?”

“我说了这是个秘密呀。”她理直气壮。

“那我先走了,你现在就给她打个电话吧,她担心死了。”我说着向楼下迈开步子。

“梅格,要不要一起吃点儿东西?”

“我先回去了。”

虽然这么说,但我并没有马上回去,你当然知道我去了哪儿,就是那间小酒馆。

后来,我经常去那儿,好像每个晚上不去那里转一圈就会不安似的,但我钱不多,所以每次就只点一杯果汁,最便宜也要二十几块,我就坐在最靠近小舞台的吧台右侧,当然,我常常看到他,还有他的女朋友,所有人都这么说,那个唱歌的长头发女生是他的女朋友,她有些自弹自唱的歌是他写的词,在那小酒馆的传说中,他是一个落魄的流浪诗人,我还曾看到在她唱歌结束之后,倾身到台下同他亲吻,所有人都欢呼鼓掌,那个梳着小辫的胖男人跟我说,他们俩的爱情也是这小酒馆的招牌。

“他们一直在这里吗?很久了吗?”

“也没有很久。”胖子说,“不过总也有半年时间了。”

有时候她去别的酒吧串场,我就看不到他。

在那个舞台上唱歌的会换成一个蓄着长发和络腮胡的男人,他总是唱《The Rose》,一遍一遍,不厌其烦。

J

莫云希身上有三处刺青,在她的手臂上,脚腕上,还有一个在肩头。

我陪她去过一次那间刺青店,就在仙鹤广场后面的巷子里,远远的,我就看见玻璃窗上贴着的大幅图片,待走近时,目光已经不能从上面画着的锚上挪开一寸了,那安静而寂寞的色彩像是带着大海的气息,我几乎当即决定要纹它在身上,我问莫云希纹在哪里最痛,她翻着图册头也不抬的对我说只要有骨头的地方都会痛的要死,我于是跟纹身师说,“那就纹这个在我的锁骨上吧。”

那一刻,我有点儿明白莫云希的感觉,之所以会纹身,不是因为追求新潮,而只是想转移内心的疼痛吧,这个小女生身上,有着我所不知道的阴郁,虽然她从未对我提起过。

但她曾经对我说,之所以愿意用那两颗门牙来交换我的友谊,是因为我和其他人不一样。

“你和我不一样,和这里的每个人都不一样,你当然也身处困境,当然也会感到绝望,但你似乎从没灰心过,你的眉心总是笑的,我也希望能像你一样。”

被关在禁闭室里时,她隔着一扇小小的铁窗这么对我说,但当时的我没说,即使想哭,我又能哭给谁看呢,人生舞台上只有自己的我也只好打落牙齿和血吞。

那一枚精致的锚,花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被烙印在我的锁骨上,疼痛的感觉撞击着我的心脏,有那么一瞬,我像忽然喘过一口气,新鲜的空气涌进来,让我觉得不再那么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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