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先生系列

警察:那钟辛知不知道这件事?

我:知道。

警察:那钟辛会不会因此而杀了刘香香?

我:这我怎么知道?刘香香都死了一年多了,当时你们警察说她是出交通意外而死,现在又来问我这些,让我怎么回答?

7.

刘香香就是我提过的刘姐姐,在我和钟辛确定恋爱关系四个月之后,她死了。车祸,很邪门的车祸。说实话,我真的无法想象,两辆自行车相撞竟然也能被称为“车祸”,竟然还真能撞死人。据说,她去附近菜市场买菜,买了好多菱角。拐弯时,不小心和迎面的自行车相撞,由于刹车太急,重心不稳向前栽得太猛,上身越过车把,侧着摔倒。脖子一侧的动脉正好扎在散落的菱角上,再加上救护不及时,在去医院的路上就死了。

当时,没有人怀疑这是一起谋杀案,但这件事确实和钟辛有关,因为不小心撞倒她的,就是他。我记得刘香香的家人在钟辛家门前闹了好几天,直到他赔了很大一笔钱,这件事才逐渐平息。

现在回忆起来,确实有点蹊跷。

钟辛很早就提醒我,不要和刘香香走得太近,最好假装不认识,连话都不要说。因为从第一次见她时,他就发现刘香香被鬼上身了,在她的背上,有一个脖颈流着脓血的小男孩。我介绍他们相亲时,那些脓血已经侵蚀到她的胸部,当她全身都沾满了男孩的脓血时,就是死期。

钟辛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种鬼魂,大多数人在刚刚死去时,会处于一种迷茫懵懂状态,他们会不自觉地被某种神秘而炫目耀眼的光吸引,就像飞蛾扑火,越靠近光,鬼魂的磁场就越虚弱,直到被那神秘的光完全吸进去,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灵魂的归宿。但是,如果一个人死时,心中有很强的执念,这种执念强过神秘光的诱惑,他们就不会被光吸引,而会徘徊在死去的地方,直到执念消失,才会被光吸收,这种鬼魂,一般情况下,是无害的。最可怕的,是怀着怨念死去的人,他们的鬼魂不但不会被光吸引,甚至还能脱离死去的地方,在人间四处游荡,变成恶鬼。他们也会被吸引,只不过吸引他们的不是神秘光,而是和他们磁场近似的人。他们会千方百计附在对方身上,控制他们的思维和行动。一旦被附身的人死去,恶鬼就会立刻把对方的灵魂吸食殆尽,当做自己的能量消化。因此,在人间游荡得越久、害人越多的恶鬼,它的磁场也就越强大,这种强大的负面磁场,有时候还会影响那些与它磁场不同的人。

我印象十分深刻,在钟辛说完这些话后,还一字一句地警告我:“我既能看到以磁场形式存在的鬼魂,也能看见、分辨人的磁场。有一只与刘香香的磁场接近的恶鬼早就瞄上她了,现在已经附在她身上了,那恶鬼是个小男孩,而且刘香香不是他附身的第一个人,也就是说,男孩的鬼魂已经吸收过别的鬼魂的能量,十分厉害。”

起初我是将信将疑的,甚至还抱着讨好的心态,提醒刘香香有空做做磁疗什么的,虽然我不知道这有没有用,但总好过什么都不做吧?谁知刘香香不但不领情,还大骂了我一顿,言语之恶毒,简直令人毛骨悚然。自此以后,我也懒得多管闲事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不听人劝,死也活该。

经过这件事,我开始慢慢相信钟辛真的有阴阳眼。每当他脸上的神情出现异样,每当他拿起那部没有存储卡的DV时,我都会忍不住颤抖。因为这个,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也不像从前那么快乐了。有时候,我不敢想得太深太远,比如,如果我和他结婚,是不是一辈子都要被他那双眼睛折腾得寝食难安?但转念一想,又深深为自己的鸵鸟心态而自责,就算和钟辛分手,也不能影响鬼魂的真实存在。相反,和他在一起,虽然担惊受怕,但起码能知道鬼在哪里,起码能知道自己是不是被附身,起码能防患于未然,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8.

警局审讯室。

警察:你去过钟辛的家吗?

我:去过。

警察:他家里有什么特别的吗?

我:有。他家里装了很多摄像头。

警察:你知道那些摄像头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我:知道。就像他手里的DV的一样,可能是因为他对自己所处的世界缺乏安全感,那些摄像头能令他心里踏实一点吧。

警察:那些摄像头录下来的影像,他用什么方式存放。

我:具体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存在电脑里吧?对于这些事,他不喜欢我多问。

9.

我终究还是提出了那个不够矜持的要求,我想去他的家看看。

爱一个人,就忍不住想了解他的一切,而家,是每个人最为隐私的空间,是最能体现他性格、习惯和为人的地方。尤其对于相爱的人而言,邀请你去他的家,可能意味着会发生暧昧的事,也可能意味着他有非分的企图,但最大的可能是——他已经真心地、完全地、毫无保留地接纳了你。

正如前面所说,一开始,钟辛之所以能很快博得我的信任,就是因为他从未贸然邀请我去他家。按理说,我工作的地方就在他家楼下,随口邀请上去喝杯茶什么的也是人之常情,更不会显得突兀。但他从未提出这种邀请,这令我觉得他是个稳重的正人君子。但是后来,随着我们越爱越深,随着我们关系越来越亲密,他的这种稳重、这种“正人君子”的态度,反而令我不安。

我们之间的感情发乎情,止于礼,陷入了莫名的瓶颈。明明已经相爱极深,却又无法更进一步。就好像玄幻小说里的修道者,眼见着就要修成正果时,却找不到更上一层楼的法门。他从未提过未来,似乎我们会这样一直以恋爱关系相处到终老。以前,我以为自己年纪小,不够20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我想,到我20岁生日时,他一定会给我一个惊喜。

我的生日在夏末,据我妈妈说,我出生那天,狂风骤雨,想不到20岁生日那天,仍旧是这样的鬼天气。我们在社区附近吃完午餐,走到半路,突然雷电交加,根本来不及躲避,就已经被双双淋成落汤鸡。我说,反正也湿透了,不如就这样冲回去得了。

到了大楼的大厅,我原本以为钟辛会邀请我上楼。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普通的朋友关系,邀请我去他家里换洗,也是人之常情,就算不情愿,也起码会说句类似的话客套一下。但钟辛没有,他望着湿淋淋的我,竟然提出要我请假,送我回家。

我有些急,忍不住说:“现在已经湿透了,与其冒雨送我回家,还不如到你家更方便。”

钟辛愣了愣,似乎在他的人生词典里,“邀请别人去他家”这种事情是根本不存在的,因此他的思维一到这里就绕路而行,更未想到我会提出如此“过分”的要求。他一边低头擦着DV,一边支支吾吾,就是不肯说出那句话。

“算了,”我说,“我还是回自己家吧!”

“我送你!”他急忙说。

“不用!用不起!”我一肚子气。

“那我晚上去接你,为你庆生,已经在餐厅订好位子了。”他似乎感觉到我的不悦,说话时显得低声下气。

“不必了!”我一字一句,“我们就到此为止吧!”

钟辛有点傻了,他将我拉进他的怀里,说什么也不肯放手,他说:“走,去我家!”

就是在那一天,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迟迟不肯邀请我去他家了。

我曾无数次想象过他家的样子,是不是像所有单身汉的居所一样脏乱呢?是不是就像他本人一样阴冷呢?是不是藏了一些令人尴尬的玩具,才迟迟不肯邀我上去呢?你懂的,一般在我做了如此之长的铺垫的时候,事实往往是截然相反和出人意料的。

钟辛的家,坐北朝南,冬暖夏凉,打扫得一尘不染。防盗门对面的整面墙,是一个巨大的落地窗,当我们走进去时,雨下得正嗨,一个闪电劈过来,差点让我错以为那雷电可以穿透明镜般的玻璃,直至落在我们头顶。这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尘不染,不单是家具、地板,就连墙壁、屋顶乃至屋顶上的吊灯和屋角的……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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