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Ⅲ(2)

当回正房,马卓你说说看,我能轻易放弃么,

夏花的话确实不好听,毒药扔了筷子,脸在瞬间变黑了。

就在这时,屋外的敲门声又不折不挠地响了起来,夏花胡乱地把棉袄扣子扣好,走到门边,一把拉开门,对着外面喊道:“敲什么敲。敲死人钟啊,老娘跟你走就是了!”

(10)

门被打开,院子里忽然涌进了一群人,印象中的13弄27号从未如此热闹过

虽然人多势众,但他们都不敢出声,只是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等待着夏花发话。不过我估计夏花要是再不肯走。这群人一定会一拥而上将她活活绑走的。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吧,夏花抹了一把脸,站起身。提着她的包,摇摇晃晃的往门外走去。刚走到门边,就马上有人接过了她手中的包,她转回脸,对我笑了笑,潇洒的对我摆了摆手,算作告别。她的样子,像极了旧电影里飞上枝头的阔姨太,所有道具均齐全,只差一件花色旗袍。

印象中她也有一次假装酩酊大醉的经历,就是那一次,她欠了别人一屁股债,流落街头,幸而遇到了阿南,替她付了酒钱。他们后来如何历经相爱相知到分手的过程,我未曾做过猜测,如果分手是必须,那么她现在的结果未必不是好结果。

至少,她不会像林果果一样,一辈子漂泊,一辈子不知所终。至少,她选择了一个正正好的停靠岸可稍做休息,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幸运?我不相信她装出来的爱慕虚荣,正如我永远不会相信林果果那句挂在嘴上的“钱,永远不嫌多”。

明明对她来说,只有爱,才是最大的奢侈品。

如果享受不了,至少还有金钱填补空虚。何乐不为?

毒药追上去,她执意甩开毒药的手,不肯被搀扶。毒药仍然跟上,一把搂过她的肩膀。她嬉笑着,踮着脚,一只胳膊架着毒药,另一只手伸到毒药头上,一边搓揉他的头发,一边假意埋怨:“送姐出门了,也不放鞭炮?”

“有的,”毒药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怎么可能忘?”

说完,他放开她的胳膊,从屋里拖出一个蛇皮袋,又从葡萄架上折了很长一根竹竿,将鞭炮支起,交给一个站在院子边上的胖子手里,粗声粗气的说:“举着!”

说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点上。

噼里啪啦作响的鞭炮瞬间炸开了花,冬夜的空气像被这惊天动地的鞭炮感染了,让人不觉寒意。鞭炮声刚刚响起来,毒药慢慢蹲下身,让夏花到他背上去。

夏花娇笑了一下,身子靠了上去,

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温柔而严肃,他缓慢的站起身,步一步安静的迈向门口,如此恭顺地履行着这个仪式——背他的姐姐嫁入别人家

我看到夏花把头埋在毒药的脖子上,不知道她是在哭还是笑。我想,多半是笑着的吧只是我自己,怎么越来越看不清楚他们的背影了呢?

他们渐行渐远,往巷口走去,人群跟在他们身后,堵住了我的视线。我低下头,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流泪了。

也算是高兴的泪吧,我是真心祝福她。

我相信,如果阿南知道,也会替她高兴的吧?他是那样好的一个好人,纵使自己不能拥有,看着别人幸福也是好的。

我不知道在门边站了多久,毒药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他一个人,低着头,一路只顾看着自己的脚尖移动,像一个迷路的小孩

走到我面前时,他抬头问我“还记得那条狗吗?”

我点点头。

“前年死了。”他说,“死在夏花怀里,也埋在这里。以后这个院子,就只剩它看家了。”他的表情和语气,真是孤单极了。我心里的那块裂痕又开始疼痛,不由自主地伸手抱住他,像抱住最后一团可以温暖我的火焰。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我横抱起,一直抱进他的房间。

这里的末世气息我永世难忘。灯光照着我绯红的面颊,他的面目却模糊不清。

我想念黑暗的感觉。很多时候,我甚至想一头深深扎入这昏暗的世界永不抬头。就像在很宽很宽的海面上,抱着一块浮起的木,不管怎么用尽全力拼命挣扎。海水仍然一点一点的弥漫上来,灌进我的鼻子耳朵眼睛,毫无回旋之力、

毒药,毒药他和他的名字一样,我难以抗拒。

多年前他在这个屋子里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如今我们在这里,我却成了抚慰他伤口的人还有很多话我来不及问,但已经不再重要,没有什么比拥抱着他更让我有勇气。哪怕他现在掐着我的脖子,要置我于死地,我发誓也不会再有任何挣扎。

这一切只因为,我在他眼里的孤单里看到我自己,这些年,其实我也一直这样孤孤单单的,不是吗?一个人读书,一个人坐地铁,一个人吃盒饭,一个人悲伤,一个人快乐,一个人辛苦考虑自己的将来,一个人远离爱情。

“我的。我的。我的。”他在我耳边重复着简短的这两个字,

我不想发出任何声音回应他,这排山倒海的幸福令我恐惧,恐惧这梦境随时会醒来,而那首缠绕我生命的如魔咒一般的离歌,又会无可抗拒地在耳边响起

我配拥有这样的幸福吗?我配吗?

我只是抓住自己脖子里的护身符,紧紧抓住,不为什么原因。

仅仅这一刻,我真的已经足够。或许我的血液里有她的因子,义无返顾,不懂危险,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愿意含笑九泉的吧。

只是他会不会懂呢?

不知道几点,他起身,点了一支烟。我将床头灯打开,头靠在靠垫上看着他。他伸出一个手指,温柔的在我睫毛上捋了捋,叹息说:“你终于是我的了。”

我捏捏他的下巴表示回答。他又叹息说:“她终于嫁了。”

“高兴点吧,”我说,“她这样选择,总有她的原因。”

他搂住我,吸着烟,跟我说故事:“十三岁的时候,我就在地下赌场给人当小弟,其实就是个充场子的。她在一个美容院里做服务员,我没钱了,就去找她要。我那时候被人骗,和人扎金花输了两千块,她就偷了店里老板的钱给我还债,结果被抓了现行,带到警察局里蹲了几天。那老板是个色鬼,自己有老婆,看上了她,非叫她陪她,说这件事就不追究了,她就当众把口水吐在他脸上,后来这事不知道为什么被那时候带我的老大知道了,他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把她弄出来,我一不留神,他们就好上了。那应该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那人是个跛子。我亲眼见过他揍她。就用那根拐杖,很租的。你别看她平时显得多威风呢,在他面前就吓得跟那小耗子差不多,:不过多亏那跛子,她才自己租了个小店面,帮人做做美容什么的,挣了点钱养活我们两个后来我问她,‘他打你,你还和他好?’,她从橱里拿出一个碗,在桌边敲,把那只碗敲破一个口子,说:‘要么呢,你自己跑路去挣大钱,要么,你就拿着这个出去讨钱。’我差不多那个时候才懂事,知道她不容易。”

“为什么又认识于秃子了呢?”我被他的故事吸引,忍不住问下去。

“也是个巧合,”他说,“我愉了于安朵的钱,后来又搞得于安朵自杀,她爸找到我家,要取我的命,她替我求情,结果于秃子看上了她的美貌,开始追求她。我那时候天天闯祸,她那个小的美容院,光替我赔债就不够的干秃子给了她些甜头,她就老老实实关了美容院,陪他逢场作戏去应酬。她没了生计,干德海就更是吃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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