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徙
“哦?”阮千怡忽然有了兴趣似地,侧目问我:“你哪来的自信?确定自己运气好到不会输?”
“是啊!”我满脸笃定:“因为,不管您今天的决定是什么,对我而言都极有益处。”
话音落,阮千怡轻蔑地笑了笑,接着淡淡地冲我说了句“还是落了俗套不是?绕来绕去还是要费尽心思加几句恭维,一点新意都没有。”说完,她转过身去,好像已对我失去任何兴趣。
仿佛是意料之中的结局,众人将准备好的可怜与风凉统统抛来,我还未接纳完毕,却见阮千怡忽然回头,想起什么似地冲我抬抬下巴:“我要是你,可能会加一条红色宽腰带!”
Move four
果然是傲娇女王阮千怡,将峰回路转玩得再娴熟老练,不到最后一秒,绝不泄露半分线索。
在她转身离开我去舞池中央叱咤的时候,我耸耸肩,抿了口手里的甜酒,接着打算向门口走去,却被一个叫Anita的美女叫住,她递给我一张名片,笑容意味深长:“我是阮千怡的秘书,下周之前给我电话,我会为她空出十分钟给你!”
我拿着名片,心脏雀跃得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狂喜过度的血液涌到头顶,我晕头转向地走出了D.R会场,走进电梯那一瞬间失重感变成N次方,轻飘飘的感觉如同做梦。
电梯门再次打开,我像从任意门回到陆地,犹有种不可思议的意犹未尽。不自觉地,便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让我懊悔万分。
那渐渐关和的电梯内,分明是面容冷峻玉树临风的钟睿。
我瞪大了眼睛,来不及诧异震惊,紧闭的铁门已经去往它的下一站终点。
有种奇怪的感觉在心底翻腾,不禁站在原地努力回想,却找不到任何钟睿跟我一起走进电梯的记忆——如果是,我哪里还有沉溺梦境般的模糊?
可就算是,他为什么下来,又独自回去?
像一条没头没尾的蛛丝缠在身上,撕下去一截,却还挂在身上一块,黏黏腻腻的纠缠。
索性不去追究,我宁愿当成,刚刚只是眼花缭乱。
手里捏着名片,我更相信实实在在的现实与拥有无限可能的未来,深吸了一口气,我昂起下巴骄傲转身,踩着铿锵的步子,走出了这个刻薄得有点讨厌的凯莱大酒店。
说实话,在门口处看见萧白,有意外,却没有太大意外。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人穿着背心短裤人字拖站在七星级大酒店门口却丝毫不见寒酸,反而一脸文艺相,那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是我亲爱的萧白,他脸上总是刮不净的胡茬与小腿上柔软的腿毛让我感觉是那么的亲切与温柔。
我笑着走过去,很不要脸地一把捞起他的胳膊,嘻嘻地说:“亲爱的,你特地来接我回家吗?”
我们身边都需要这么一个人,可以肆无忌惮的撒娇放贱,最谢天谢地的是不用负任何责任。
对于我的任何行径,萧白均已免疫,那副云淡风轻的表情好像是哪怕我在他面前跳脱衣舞,他都可以心平气和地和我讨论周黑鸭跟绝味的鸭脖到底谁家更好吃一点。
此时就是,他压根没理会我像只黏糊糊的章鱼缠在他身上,斜眼睨我说:“办成了?”
果然是挚友,帮我惦记正事呢。我笑着冲他扬扬手里的名片,得意不已:“至少成一半了吧!”
他表情垮了垮,伸手胡乱戳了我脑门一下,我弹簧一样仰过去又凑到他面前,却发现他神色诡异,跟我大眼瞪小眼看了半天,终于开口:“看见熟人没有?”
我立刻就愣住了,接着饱含深情地看着他,特别想说一句话。
Move five
我想说萧贱白你眼睛不那么尖会死啊!
就真的说了,说完之后斜眼撇他,这厮一眼不眨地望着我,眼神复杂,有种细腻而生动的心疼。
在我匮乏无奇的生命里,曾深深感激过,遇见萧白这样的朋友,他伴我度过最悲惨狼狈的岁月,给了我孤单世界中最珍贵厚重的信赖,甚至能追赶到我每一次伤感来临之前,张开一张温暖且不需有任何顾忌的网,任由我钻进去躲藏。
他见识过钟睿的厉害,在我失恋以后,从萎靡到癫狂,所以格外为我担忧。只是这一次,也许倔强也许逞强,我真的不想那么孬种,试着勇敢一回,便伸手捶了下他的肩膀:“别那么看不起我行吗?没有很糟糕啦!”说完,冲他笑笑:“走吧,陪我回去换件衣服,庆祝阮设计师对我印象不差!”
萧白没再说什么,体贴的是眼睛里将浓浓的担忧收敛。烧烤店里,我换了工字背心跟短裤跟他并排坐在一起,背影看上去般配得很帅气。其实周围所有人都一口咬定我们俩在谈奸情,我跟他都懒得分辨,花花世界的男女怎么会懂,恶俗的爱情根本配不起这种可以为彼此赴汤蹈火的关系。
是行家才知道,市面上卖的“闷倒驴”酒大都不够正宗,只有62度的草原白酒才是真正的闷倒驴。我跟萧白俩人要一杯,一人一口,说好谁倒谁是驴。
之前,每次都是萧白先扛不住举手投降,可这天居然人品大发喝到最后都没事。莫名其妙是从没醉过的我,第一口喝下去就像直接浇在头顶,之后越来越沉,走回家的时候已经很吃力,进门便一头栽倒在床,浑身闷闷的难受。
辗转许久才有了睡意,却眯瞪着眼睛一动不动,半睡半醒间,眼前浮现一幕幕如同梦境的画面,在短暂的模糊与粗糙过后,渐渐稳定清晰。
画面上,是若干年前的自己。
是青涩得可以掐出水一般的年少,朴素过度,也不懂修饰,样子甚至有些呆滞,却对这一切毫无自知,没心没肺心安理得,自卑与自信都不计较。
而这个朴素无奇的身影旁边,是个歪在课桌上睡觉的长腿男,腿长胳膊也长,四肢垮垮地伸到我的桌上桌下,像个嚣张的八爪鱼。
如果换成厉害女生,哪里会好脾气由着他,铁定又是一场激烈又经典的“三八线战役”,可是换成我,就默不作声,小心翼翼退让出足够他施展的空间,委屈自己像一只小虾米,蜷缩成迁就他的模样,甘之如饴。
忽然,心底像被一只小钩子扯了一下,细细地疼,然后,眼睛猛然睁开,鼻尖莫名发酸。
我想,你们已经猜出来,那个长腿男孩就是钟睿,我的EX。
可他还是我的初恋,第一次爱的人。
所以,理所当然的难以忘怀。
Move six
当然,今晚之前,我差点以为自己已变成高高在上翔击长空的鹰,已从过去的泥河里完全脱身,且不屑一顾。
也或者我逐步打拼的辉煌根本就是为了忘却的伪装,可那又怎样,最起码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投资是创造了一个优雅矜贵的梁穗穗,我再不允许任何人可以轻贱并伤害我。
最痛的时光过去之后,我已经明白,所有伤感都不及压抑伤感更可怕。既然回忆见缝插针作祟,索性起床,将灯打开,喝一杯冰水,大大方方将过去请出来。
不就是青春故事里最最普通的暗恋故事?内敛安分的我,在那个苦憋的年纪,没头没脑喜欢了总是在上课时间睡觉的同桌钟睿。那时候,花美男的颜控时代已经来到,所有女生都开始迷恋那种白净秀气精致如同漫画人物一样的漂亮男孩——注意,我说的是漂亮,所以尽管五官英挺看上去也蛮好看但是线条不够柔和的钟睿不在此范畴,说得伤人一点就是他在学校里不怎么受待见。
由此延伸的审美观上达从全国到省市的各大选秀场合,自诩不凡的钟睿乐此不疲地一次次跑去参加,却总在进入海选之后在某个不痛不痒的关口被刷掉……如此折腾成绩自然是不大好的,脾气也越来越糟,老师们的不满跟周围同学的风凉话从一开始的委婉变得肆无忌惮,综合到一起压在他身上所激发的反击却是睡觉,醒来以后依然是到处奔波渴望被某个伯乐慧眼识中。他满不在乎越挫越勇的孤单模样在那个庸碌迷茫的年纪倒也算是另一种热血。
我至今都说不出自己究竟喜欢他什么,从肤浅的外表到深刻的灵魂?好像都不是。我只知道那时候看着他走路带风目不斜视的模样觉得他很勇敢也很酷,然后分座位时坐在他身旁忽然有点紧张,接着小心翼翼,即便他从未拿出想要跟同桌友好相处的和善,除了缺课便是睡觉,可我依然会对着他偶尔伸过来的胳膊发呆,然后莫名其妙就弯起嘴角轻笑。